本周关注
土地市场:
1、深圳出让4宗,新增公告4宗。
2、东莞出让2宗,新增公告1宗。
3、惠州出让4宗,新增公告0宗。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10宗,新增公告5宗,合计供应40万㎡产业用地。
政策规划:
1、国家发改委: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战新产业集群标杆。
2、深圳:加快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建设专业园区可按运营服务收入获得奖励。
项目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规划(草案)公示1个。
2、东莞市工改工“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2个,“1+N”总体实施方案公告项目4个。
3、惠州市无。
行业动态: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
2、中央财办: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3、东莞:汉维科技成为东莞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4、东莞:东莞市储能产业联盟成立,新能源产业加速快跑。
产业金融:
本期(1212-1218)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52起事件,涉及总金额612.55亿人民币。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半导体及电子设备、清洁技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
01
土地市场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10宗,新增公告5宗,合计供应40万㎡产业用地。其中:
1、深圳出让4宗,新增公告4宗。
2、东莞出让2宗,新增公告1宗。
3、惠州出让4宗,新增公告0宗。
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出让地块1:深圳南山区前湾片区T102-0378地块
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用地面积:64,504㎡
容积率:6.2
建筑面积:337,950㎡
成交价:19.8亿元
楼面价:5,862元/㎡
准入产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现代服务业
分割与转让:本宗地项目建成后,研发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研发配套用房与配套宿舍限全年期自持
产业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0.8万/㎡
竞得人:深圳市前海深港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2:深圳盐田区盐田街道J306-0037地块
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用地面积:41,354㎡
容积率:6.0
建筑面积:248,120㎡
成交价:7.1亿元
楼面价:2,862元/㎡
分割与转让:本宗地项目建成后,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可分割销售,销售对象从盐田先进制造业园区启动区优质产业空间遴选企业库中按程序选取,自购置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的企业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二次转让及出租。
产业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5万元/㎡;年税收≥0.2亿元,地均年税收≥0.02万元/㎡
竞得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3:深圳罗湖区清水河街道H404-0092地块
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用地面积:5,066㎡
容积率:6.7
建筑面积:33,980㎡
成交价:5,220万元
楼面价:1,536元/㎡
准入产业:A14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分割与转让:项目用地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该项目100%的建筑面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转让。
产业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3万元/㎡;年产值/营收≥70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39万元/㎡;年税收≥3.5亿元,地均年税收≥6.95万元/㎡
竞得人: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4:深圳罗湖区黄贝街道H225-0027地块
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用地面积:4,128㎡
容积率:4.0
建筑面积:16,511㎡
成交价:4,950万元
楼面价:2,998元/㎡
准入产业:A07节能环保产业
分割与转让:项目用地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该项目100%的建筑面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转让。
产业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万元/㎡;年产值/营收≥5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31万元/㎡;年税收≥7亿元,地均年税收≥16.96万元/㎡
竞得人: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5:东莞洪梅镇2022WT070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35,043㎡
容积率:3.5
建筑面积:122,650㎡
成交价:3,883万元
地面价:74万元/亩
准入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为辅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6.3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5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100万元/亩
竞得人:东莞水乡启创投资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6:东莞松山湖2022WT071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35,038㎡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105,114 ㎡
成交价:3,855万元
地面价:73万元/亩
准入产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885万元/亩;年产值/营收≥6.3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6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120万元/亩
竞得人:东莞松山湖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7:惠州惠城区SD13-01-01-01、SD13-01-02-01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37,979㎡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94,947㎡
成交价:3,860万元
地面价:68万元/亩
准入产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87万元/亩;年产值/营收≥6.9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14万元/亩;年税收≥0.38亿元,地均年税收≥66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银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8:惠州惠城区 JNDD06-05-01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67,913㎡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169,782㎡
成交价:6,810万元
地面价:67万元/亩
准入产业:其他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47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6.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645万元/亩;年税收≥0.84亿元,地均年税收≥82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恒立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9:惠州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2﹞56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3,828㎡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34,570㎡
成交价:1,475万元
地面价:71万元/亩
准入产业: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724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5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税收≥0.1亿元,地均年税收≥50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蕲鑫智造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10:惠州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2﹞84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42,033㎡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105,082㎡
成交价:4,465万元
地面价:71万元/亩
准入产业: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63万元/亩;年产值/营收≥7.6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税收≥0.32亿元,地均年税收≥50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昌成数码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02
政策规划
1、国家发改委: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战新产业集群标杆。
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在扩大内需战略规划上与投资和制造业相结合,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制造业集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关键领域,5G、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集群标杆,探索在集群中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
《“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摘录:
四、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一)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
17.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制造业集聚。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科创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调整优化融资结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制造业人才规划指南,加大制造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制造业投资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六、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一)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36.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7.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关键领域,5G、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集群标杆,探索在集群中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
38.加强创新产品应用。完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等示范应用。建立重要产品快速审评审批机制。
39.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新兴数字产业,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开展数字化试点示范,大力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加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力度。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数字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数字商务建设,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智慧零售等新增长点。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二)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42.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一体化推进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新型应用模式和产业生态。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智能制造先行区。
43.优化区域产业产能布局。优化石化化工等重要基础性产业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支持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依托资源要素禀赋,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上承接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三)持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
44.发展服务型制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45.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端延伸。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高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综合集成能力。鼓励互联网等企业发展在线定制等创新模式,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
七、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一)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50.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纳入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加快培育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51.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大科研单位改革力度,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编制、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推动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防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八、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58.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59.优化投资审批和监督管理。规范有序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标准地改革等投资审批创新经验,加强投资决策与规划和用地、环评的制度衔接,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完善投资法规制度和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60.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对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合理扩大债券融资规模,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等,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2、深圳:加快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建设专业园区可按运营服务收入获得奖励。
近日,深圳市工信局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鼓励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建设,支持通过完善生产厂房、动力厂房、办公楼、变电站、原材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大宗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智能传感制造专业产业园区,可按园区运营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内容
一、健全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一)补齐产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传感器产业上下游企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建设智能传感器元器件测试评估和科学仪器整机组装测试平台、软件操作控制和实时处理算法验证平台、咨询评估和信息服务平台、新产品适配应用平台,形成较为完备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鼓励专业园区建设。支持通过完善生产厂房、动力厂房、办公楼、变电站、原材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大宗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智能传感制造专业产业园区,可按园区运营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三)加强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MEMS中试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对大中小企业提供阶梯式服务价格,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折扣价格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本地智能传感器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专业园区为入园的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成体系专业化公共服务。同步引导企业利用本地MEMS中试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产品开发,对企业在本地平台产生的一次性工程费(NRE费用)按照最高30%、不超过100万的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构建核心技术竞争能力
(四)积极承担国家战略任务。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开展的智能传感器领域重大项目。根据国拨资金拨付情况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国拨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二分之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五)争取自主解决“卡脖子”问题。对相关企业或机构开展智能传感器及EDA设计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进工艺、关键设备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核心技术空白,能够解决智能传感器产业“卡脖子”问题,且未获得国家资金的重点项目,根据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可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1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六)鼓励开展车规级、工业级认证。鼓励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并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按照培训和认证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两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三、强化市场牵引发展能力
(七)支持打造应用场景形成示范应用。支持以“揭榜挂帅”方式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制造、物联网、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地理信息测绘、生物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开展应用场景开发和示范项目建设,对符合要求的应用标杆项目由应用落地所在区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国资委、水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民政局)
(八)鼓励研发新产品参与智慧城市等建设。鼓励本地企业与各部门、各级国企密切沟通,了解掌握智慧城市等建设中智能传感器应用需求,并针对性研发新产品。可将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纳入深圳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各部门、各级国企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相关新产品,充分发挥国资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作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九)助力建设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规划和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通过大科学装置建设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仪器设备所需高端传感器产品。面向国内外领先机构,引进精密仪器产业中机械设计、工艺开发、精密制造、管理规范等方面所需的技术、设备、人才,同步提升精密仪器、传感器的制造能力和产品能力,打造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光明区等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
(十)鼓励下游应用企业牵头开展联合攻关。采取联合申报、事后资助方式,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在深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对单颗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的芯片(含SoC、SiP等形态的芯片)、或单款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的智能传感器模组,按照企业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十一)支持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产业发展。设立智能传感器产业基金,通过基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聚集,积极帮助智能传感器企业对接业务资源、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管理水平、重塑发展战略,带动智能传感器产业链上下游共振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二)支持行业组织发展。鼓励我市具备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牵头组建智能传感器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打造专业论坛、展会,制定发布行业标准,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各项专业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民政局)
03
项目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规划(草案)公示1个。
2、东莞市工改工“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2个,“1+N”总体实施方案公告项目4个。
“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
“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公告:
3、惠州市无。
04
行业动态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
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2.中央财办: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后,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等媒体记者提问,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当前经济热点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热点:明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3.东莞:汉维科技成为东莞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12月14日,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举行上市敲钟仪式,成为东莞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汉维科技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环保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环保硬脂酸盐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本次上市,汉维科技发行价格为6.50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3.67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1.01亿元,用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至此,东莞年内已新增11家A股上市公司,共首发募资131亿元,创历史新高,增量居全国非省会地级市第2位,全省地级市首位。
4.东莞:新能源产业加速快跑。
12月12日,东莞市储能产业联盟正式成立。储能产业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强大基石,联盟建立起储能产业服务平台,将促进全市储能产业的创新集聚发展,助力东莞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特色制造中心和创新发展高地。
05
产业金融
私募通数据周报:
本期(1212-1218)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52起事件,涉及总金额612.55亿人民币。从交易事件地域分布看,目前主要分布在浙江省、上海市和江苏省,占比为浙江省15.8%,上海市15.1%,江苏省14.5%。事件数量按行业排列,前三位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IT、半导体及电子设备;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半导体及电子设备、清洁技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
湾区产城周报(1205-1211)
湾区产城周报(1128-1204)
湾区产城周报(1121-1127)
湾区产城周报(1114-1120)
湾区产城周报(1107-1113)
湾区产城周报(1101-1106)
湾区产城周报(1024-1030)
湾区产城周报(1017-1023)
湾区产城周报(1010-1016)
湾区产城周报(0926-1009)
湾区产城周报(0919-0925)
湾区产城周报(0912-0918)
湾区产城周报(0905-0911)
湾区产城周报(0829-0904)
湾区产城周报(0822-0828)
湾区产城周报(0815-0821)
湾区产城周报(0808-0814)
湾区产城周报(0801-0807)
湾区产城周报(0725-0731)
湾区产城周报(0718-0724)
湾区产城周报(0711-0717)
湾区产城周报(0704-0710)
湾区产城周报(0627-0703)
湾区产城周报(0620-0626)
湾区产城周报(0613-0619)
湾区产城周报(0606-0612)
湾区产城周报(0530-0605)
湾区产城周报(0523-0529)
湾区产城周报(0516-0522)
湾区产城周报(0509-0515)
湾区产城周报(0425-0508)
湾区产城周报(0418-0424)
湾区产城周报(0411-0417)
湾区产城周报(0404-0410)
湾区产城周报(0328-0403)
湾区产城周报(0321-0327)
湾区产城周报(0314-0320)
湾区产城周报(0307-0313)
湾区产城周报(0228-0306)
湾区产城周报(0221-0227)
湾区产城周报(0214-0220)
湾区产城周报(0207-0213)
湾区产城周报(0124-0206)
湾区产城周报(0117-0123)
湾区产城周报(0110-0116)
湾区产城周报(010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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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
集团旗下的深圳市合一产业咨询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全过程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实操经验及案例,致力于通过 “旧改+ 运营”、“园区 + 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 ,整合资源打造产业要素闭环流通的生态圈,为中国房地产下半场从增量开发转型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正深度服务深圳全市十个区超过 50 个工改工项目的产业规划策划、产业资源导入、产业申报与全程申报等,为深圳、惠州、中山、成都等城市的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提供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规划、 M0 政策以及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政策等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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