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通讯员 朱建峰
为了庆祝新春佳节,给节日增加更浓厚的“年味”,大家开始置办年货,有的人则铤而走险打起了歪主意,把目标瞄向了非法生意上。
前几天下午,富阳万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排查时,发现辖区邱某家中二楼非法存放着79余箱近600个烟花爆竹。
经讯问,邱某对自己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邱某交代,其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因为临近年关,农村里买烟花爆竹的人多起来了,就想借此机会,赚点小钱,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买了一些烟花爆竹放在家里,要是附近有人有需要就可以偷偷卖给他们。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一旦有星火、烟头等物品不小心进入,后果不堪设想。目前,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但谨记烟花爆竹属于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运输、储存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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