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今年以来,兴安县民政局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强化绩效管理,多措并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造未保宣传浓厚氛围。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常态化宣传宣讲工作机制。通过进村入户及接地气的“摆摊”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在重点街道和重要点位悬挂未成年人保护固定标语。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万份、宣传品5000千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160条。
建立“三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选优配强10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125个村(居)儿童主任,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构筑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工组织,成立乡镇社工服务站7个,同时在县、乡(镇)、村分级建立志愿服务队,联动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今年以来,慰问困境、留守儿童260人次,发放各类物资和慰问金20余万元。
强化兜底保障。从2022年1月起,全县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950元/人月提高到1022元/人月。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截至10月底,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75人次17.8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1178人次105.7万元。(彭赵观、何元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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