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主动引入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法院特邀调解,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日前,姑苏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众通报该法院同步引入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相关工作情况。
2019年,原告丁某驾驶车辆行驶在沈海高速上,被后车追尾后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后车司机被告张某负事故全责。同时,虽然张某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但由于张某存在逃逸行为,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交强险外的赔偿责任。原告因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人身损害损失56.5万余元,但是被告拒绝赔偿。法院把案件委派给区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刘海林进行诉前调解。刘海林发挥政协委员善于与群众沟通协商的优势,通过政策宣讲、释法说理等多种友好协商方式,与被告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全额支付原告56.5万元赔偿款。
近期,姑苏法院主动探索解纷新路径,在法院本部和专门审理民生案件的金阊人民法庭设立特邀调解工作站,在全市首次引入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加入法院特邀调解队伍,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经推荐,首批16名热心调解工作、协调能力强、政策水平较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熟知姑苏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加入进来。截至目前,累计参与案件调解十余次,成功化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5件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纷效果。
近年来,姑苏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2019年以来,法院打造“三平台、三融合”姑苏解纷模式,启动“分调裁审中心”,设立“非诉长廊”,首创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引入人民调解、老法官调解、公益律师、公证仲裁等非诉力量入驻法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解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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