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珠在步行街开了个“坤太太”包包店,专卖高档包包。这两年大环境要差点,赚得比较少,不过她开这个店也不单纯只是为了赚钱,那个她称之为“老公”的人每个月都会往她卡上打两万元。
这天,李玉珠正在店里刷着手机,有个女人走进来。像她做这种门店的人都有看衣辨人的本事,见来人二十来岁,身材高挑,全身名牌衬托得她气质格外高雅。当下断定,这是一个愿意花钱的女人,于是她赶紧走上前,问道:“美女,请问需要点什么?”
女人看了看她,说:“把你们店里最贵的包拿来给我看看。”李玉珠赶紧拿了几款包包过来,一一跟她讲解。女人听着听着,问:“你是老板还是员工?”李玉珠笑着回道:“员工今天请假了,有什么事您只管跟我说。”
随口聊了几句,李玉珠继续将话题往包包身上拉。很显然,女人对那几款包包都很满意,有些左右为难的样子,最后打了个电话。过了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走进来,看样子跟女人关系很亲近,听了女人的询问,男人笑着对李玉珠说:“麻烦你全包起来,我付现金。”女人顿时笑脸如花,看男人的眼里充满了浓浓爱意。
李玉珠很是羡慕,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老公”挺大方的,可跟这个中年男人比起来还是差远了。她赶紧打包、清点货款,并礼送出门。
到了傍晚,“老公”张春明打来电话,约她去吃饭。她关了门,赶了过去。张春明已经在饭店等她了,桌上摆了满满一桌她爱吃的美食,不过,他似乎有什么心事一样,眉头一直皱着,说话也很敷衍。
李玉珠以为他是为工作犯难,就把今天那对男女的事说了出来,天知道她根本没有埋怨和攀比的心思,就只是当个故事说出来,可张春明听了后,似乎再也忍不住了,说:“玉珠,我们分手吧。”李玉珠正嚼着牛排,听到这话,愕然抬头。
“你知道,我不可能放弃现在的家庭的,这样子拖下去,对你不公平。”张春明很诚恳地说。
“但是,我并没有想过要你放弃你的家庭啊!”
“我每天周旋在两个家庭里,太累了,还是分开吧。”
其实说到底就是玩腻了,不想玩了吧。李玉珠以为自己会伤心,但竟然没有,她平静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包包店要留给她,否则就耗着。张春明不同意,最后双方各让一步,店留给她,但存货要一分为二。他提出要亲自去盘点一次,李玉珠顺手就把钥匙扔了过去。店里的进出货单都在她这儿,她不怕张春明私藏。
吃完了分手饭后,李玉珠回了家。十一点左右,她睡不着,给张春明发了个消息:账目还算清楚吧?原是想讽刺他一下,没想到他根本不理会。男人都是这样吧,分手后就是如此决绝。
第二天早上,李玉珠照旧去了店里。店门是铝合金玻璃门,钥匙插进门锁的时候,她突然发现玻璃上有些暗红的污渍,手指一擦,指头上呈现出了暗红色。最近没请油漆工啊。她困惑地打开门,顿时,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她赶紧打开灯向里走去,来到柜台后,突然就愣住了,几秒钟后,她发现一声撕心裂肺般地惨叫……
一、刚分手就死亡
程文远带队赶了过来。先来的派出所民警早已拉上了警戒线,民警大概介绍了一下情况,又将程文远带到一个两眼茫然的女人面前,说:“她就是店主,也是她报的警。”
店里的门锁没有遭到暴力破坏,人是死在店里的,而店主李玉珠又是今天早上开门才发现尸体的。程文远问:“李玉珠是吧,认识死者吗?”
这一问,李玉珠像是突然回过神来,连连点头说:“认识,认识,我们刚刚分手。”
程文远和众人对视了一眼,有些庆幸,这样就可以避开寻找死者身份这一环节了,但又有些诧异,刚分手?死者和她是恋人?
在一问一答中,程文远渐渐明白了,死者叫张春明,45岁,是通达皮业的副总,与李玉珠是情人关系,但昨天提出了分手。这个皮包店是他投资的,作为分手的条件,留了给李玉珠,但同时他也要拿走一半货品。原来,李玉珠晚上也会来营业的,但昨天不想陪他盘货,于是就把钥匙给了他。今天一早,她打开门就发现了尸体。
那边,田蓉也完成了初步验尸。死亡时间在夜里10点到10点30分。死者颈脖右侧被扎了一刀,这一刀切断了大动脉,并一直透进体内。初步推断,是一把细长的单刃刀,刃长至少25厘米。
这里面有两个疑点,一是伤口的位置,凶手如果是与被害人正面相对,正常来说伤口应该在右侧,因为一般人右手远比左手有力和灵活。如果凶手是站在被害人背后行凶,那刀背应该是朝前的,而现在伤口表现是刀背向后。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左撇子。
第二,伤口的深度深达25厘米,普通人很难造成这么深的伤口,所以,很可能是一刀扎进去后,死者倒地,碰触到地面或桌角,将刀磕了进去。这一点在随后被证实了,收银台一角有被磕碰过的痕迹,并带有血迹。
程文远之前认为,凶手没有往胸口及腹部这些面积较大的部位动手,而是颈脖的位置,且不是划而是扎,也没有补刀,应该是用刀老手,但现在因为第二点,无法判断凶手是一刀毙命的老手,还是新手杀人。
店里是安装有监控的,但硬盘已经被拿走了,程文远怀疑,凶手很可能事先已经来踩过点了。从李玉珠的口供中得知,这几天客人很少,拢共也就十来个人,还大多只是进来看看,待得最久的应该是昨天那对客人。她记得那姑娘在跟那男人打电话让他过来时,还特意拿着手机扫了一遍四周。当时没多想,现在想来,即便是为了让那男人准确知道位置,也应该是扫外面的门头呀。
程文远仔细询问了那对男女的长相和说话特点,随后让何花花去找附近的监控,针对性地去找他们。
就现在的线索来看,凶手可能是针对李玉珠而来,因为她每天晚上都会开店,但就是昨天不在,凶手误杀了正巧过来的张春明。当然,也有可能是针对张春明的,甚至有可能是因为偷窃,被张春明发现后而杀人。
程文远让李玉珠查看一下,有没有遗失什么东西。李玉珠强撑身体,大致看了一下店里的东西,表示没丢东西。凶手既然不是为了财物而来,那么,就很有可能是为了李玉珠而来的。
李玉珠29岁,单身,个人生活很简单,两年前认识张春明,被张春明看中,成了他的情人。张春明给她开了个门面,收入一人一半,另每个月给她两万元生活费。
队里有刑警倾向于是李玉珠杀人的,因为张春明提出分手,二人没有谈成分手条件,于是李玉珠愤而杀人。支撑这一说法的证据除了门玻璃上她的指纹,另外也只有她有钥匙。只不过,李玉珠不是左撇子,这一点跟田蓉的判断有误。
二、应该是误杀
张春明的妻子孙妙是个知性女子,不是很漂亮,但很干练。果然,听了她的职业后,程文远释然了,她是个律师。丈夫的死并没有在她脸上呈现过多悲伤,甚至在看过了丈夫的尸体后,她仍是比较平静。
“我很早就跟他说过,在外面花,总有一天会倒霉的,但他不听。”
程文远问:“这么说,你早就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
“夫妻之间,一方有些许变化,或许自己还没感觉时,另一方就已经发现了。笑容、走路的姿势、说话的态度,甚至吃饭的模样都能体现出来。”
孙妙说,他们夫妻的关系跟大多数夫妻不一样,一方很少去干涉另一方的私生活,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对方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背弃这个家。她跟他说过,不可能离婚的,他可以在外面有人,她不会管他,但是绝对不要提离婚,因为那样她会让他净身出户的。
“我去店里看过那女人,长得不错,身材也好,我要是男人也会喜欢她的。”
很特别的一对夫妻。程文远继续询问:“你丈夫去世之前,有没有什么异样,比如说了平常不会说的话,做了平常不会做的事?”
“前些天他说要去找那女人摊牌。他承认跟对方在一起只是新鲜,跟我在一起才有家的感觉。但我觉得这应该不算是什么异样吧?”
确实是个很干练的女人,程文远暗自点头,随后又问了些情况,就准备结束了。这时,孙妙突然想到了什么,说:“对了,他身上确实发生了一件事,但跟他和那女人的事似乎没什么关系。”
孙妙所在的律所跟张春明任职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因为她对他公司的事也比较熟悉。这是一家规模颇大的企业,以销售自主品牌为主,同时也给一些知名品牌做贴牌,一些有瑕疵的产品会被销毁或重新加工,张春明偷偷把不少残次品拿到李玉珠的店里去卖了。
几天前,张春明曾跟她诉苦,公司里有人盯上了自己,现在自己只能尽力去减少影响。当时她还嘲讽他,说他玩得快活时,为什么不想想后果呢。
程文远送走孙妙,随后又去了张春明所在的公司。老总对警方说,张春明是个有能力的人,但贪财,有人举报他把残次品偷出去销售,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公司也在查他,但没想到他死了。在程文远的坚持下,那个举报者站了出来,但他声称自己只是看不惯张春明监守自盗,绝对没有杀他的意思,也根本犯不着。警方花了不少时间对他进行了调查,结果证实了他确实没有作案时间。
查了一圈,相当于什么也没查到。不过,何花花那边有了消息,她在调取附近商铺、交通监控时,虽然没有找到那对男女直接进入孙玉珠店里的画面,但发现了像是那对男女的人。从监控上的时间来看,案发当日下午3时左右,女人先进入画面,大概十几分钟后,男人进入画面。3点30分左右,二人一起走出画面。当晚10点20分,二人一起进入画面,30分钟后,又一起出了画面。
从时间上来看,他们应该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只可惜,画面很不清晰,只能隐隐看到人形,相貌却是看不出来的。程文远将李玉珠叫来辨认,她看了很久,也只敢说很像,并不能确定。
但不管如此,这对男女是可疑的。程文远让何花花以这个监控为中心,再扩大范围提取各方面监控,看能否有更清晰的画面。
这对男女当时进来买包,可以理解为是熟悉作案场地。案发后,店里的名类包包也没有遗失,所以可以确定,凶手并不是为了财物,就是来杀李玉珠的。只不过误杀了张春明。
三、被灭口的女人
李玉珠生活圈子比较单纯,怎么会惹来杀身之祸?程文远继续展开了对她的调查,只不过一番努力后,仍是一无所获。
半个月后,邻市警方发来协查通报,说他们市郊的一条河里,有打捞杂物的船只打捞上一具女尸。尸体的脖子右侧有一道刀伤,深达十几厘米,很明显是谋杀。警方派出打捞队,捞出了一个女士包,包里有一些女人的小玩意,但没有手机和身份证,此外,还有一张电脑小票,上面显示包包是一家叫坤太太的店卖出来的。
坤太太是李玉珠开的店名,死者脖子右侧刀伤,深达十几厘米,这些信息一下子进入程文远的脑海里,他预感到了死者是什么人。于是亲自带着田蓉跑了一趟邻市,见到了死者及相关证物,同时,通报了已方手中掌握的线索,双方决定联合办案。
死者在水中至少泡了三四天,已呈巨人状,外表无法辨认,也无法提取指纹,不过,田蓉在死者的腰间发现了一块暗色,明显与其他地方皮肤不同。经过仔细辨认,认为是一朵花的文身。死者身材高挑,如果穿着露腰衣裤,腰间一朵花一定显得非常俏丽。不过,现在有很多小姑娘都是如此,仅这一个特征,很难找到人。
李玉珠证实,这个包正是自己店里卖出去的,而且是卖给那个女人的。她虽然没看到女人腰间的文身,但通过田蓉提供的死者的身高、体重、年龄、头发等上确定,应该就是买包的女人。因为目前只有李玉珠看到了那个女人,程文远请她配合去画像。
女人的死应该与杀人灭口有关。只是,程文远也不是很明白凶手的逻辑。按照目前的线索来分析,女人与凶手应该是同伙,二人一起策划并实施了杀害张春明,既是同伙,为什么会被灭口呢?以程文远这些年的破案经验,大多数犯罪者很少会杀死同伙,因为遇到一个“志趣相投”的合作者太难了。当然,也不是没发生过,但要么是同伙过于贪婪,要么是同伙威胁到了自己生存。
程文远想起李玉珠说过,这个女人当时是想买一个便宜的包,是男人一口气全给她买了。所以,她应该不是很贪婪,而是她威胁到了凶手的生存。
第二天,那对男女的画像都画出来了。程文远把画像和特点发到了内部网,寻求各同行辨认。果然,人多力量大,有个派出所民警很快打来电话,说他可能见过死者。
对方是西城路派出所的片警,说他记得他们处理过一个斗殴事件。一个送外卖的人车子刮到一个姑娘,被姑娘身边的男人一口气打了十几分钟。他们处理了此事,外卖小哥愿意私了,之后,那对男女赔了五千元完事。片警觉得,那女人很像画像上的人。
程文远喜出望外,赶紧去派出所查案卷。这一查,就查到了女人叫钱子美,也查到了她的身份证信息。男人则叫孙思。程文远拿出手机,给被殴打的那个外卖小哥打了个电话。对方接到电话,听说他的身份和用意后有些发愣,说:“不是早过去了吗,怎么还在查?”
“你好好想想,当时他打你时,用得最多的是哪只手?”
“左手。”对方毫不犹豫地说。
“哪个部位受伤最严重?”
“脖子。”
程文远放下手机,心中长出一口气,随后,把钱子美和孙思的信息发给队员们,让他们展开调查。
四、中年夫妻现状
到傍晚时,已经证实了死于水中的女人正是钱子美。她与孙思是情人关系,而孙思,涉及了至少三起伤人事件。
程文远没有急于动孙思,而是将那三起伤人事件的案卷调了出来,发现三起案子皆是他伤及到了被害人的脖子,他似乎对脖子特别感兴趣,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出手凶悍,根本就是奔着对方的命去的。只不过他请的律师很厉害,每次都以打架斗殴为名赔钱了事。
程文远注意到,他的律师也姓孙,孙妙。再查,孙妙与孙思是姐弟关系。
这样一来,案情的脉络就浮现出水面了。孙妙丈夫张春明出轨,弟弟的孙思愤愤不平,于是想杀了李玉珠,当天下午,他与情人钱子美去店里踩点,并找到了监控位置。夜里,张春明因为跟李玉珠分手,来店里盘点库存,结果被孙思误认是李玉珠,一刀扎入脖子。这时候孙思应该已经看到杀错了人,但为时已晚,而且,张春明倒下时,刀把磕到墙子,一下子25厘米的刀刃全进去了。
孙妙得知他竟把自己丈夫杀了,虽然意外,但还是选择了保弟弟,因此在警方面前诱导了警方走弯路。而在这期间,孙思为了自身安全,决定杀了钱子美。他带着钱子美去了邻市,杀了她后抛尸入河,又拿走了她的手机和身份证,顺手将她的包也抛入水中。他原以为当地警方无法证明死者的身份,最终只能以无名女尸的身份列入案卷,但没想到,包里竟然有一张李玉珠店里的小票。这实在是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鉴于孙妙是律师,程文远决定还是将证据链查得更牢靠一些。在两市警方的协同下,提取了孙思带着钱子美去邻市的一路监控,去时两个人,来时一个人。以法医鉴定的钱子美的死亡时间,正符合这一时间段。
当然,能言善辩的孙妙或许还可以说孙思是带钱子美去邻市办事,而他又急于回来,不过,有一点她是没办法辩解的,那就是警方以查违禁品为由,搜查了孙思的车子,在上面找到了一把单刃匕首,刃长25厘米。田蓉在刀上提取到了两个人的血液,比对后确定一人属于张春明,一人属于钱子美。
到了这时,程文远才真正呼出一口气,给暗中监控孙妙和孙思的人说:“抓人。”
人抓到后,出人意料的是,孙妙并没有狡辩,她承认是自己想让弟弟去教训一下李玉珠,但当时孙思喝多了,用小偷手法打开店面门锁后,就藏在了店里。后来,门开了,他以为是李玉珠,一刀刺下,结果发现是张春明。二人慌慌张张地锁好门就走了。孙妙为了保住弟弟,于是让他把钱子美杀了,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我没想到会把事情弄得这么大,我就是不服气,想教育了下那个不知羞耻的女人,真的没想到弟弟会杀人,而且杀的是我丈夫。”孙妙苦笑着摇头,“划不来,真的划不来。我应该相信他的,他说要跟她分手,跟我好好过日子的,他说得那么真诚,我为什么不相信他呢?”
程文远长出一口气,这,或许就是中年夫妻的现状吧。
- 本文为推理集中营原创小说《贪婪者死于贪婪》系列之第49个故事《包包》,禁止转载,抄袭必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