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男子醉驾撞人致2死1伤浑然不知,回家倒头就睡,交警上门他都认为搞错了”的消息在网上广为传播,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众人对男子醉驾肇事致人死亡的行为表示了谴责,同时也对事情发生的原因充满了热议,让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吧。
根据网传的消息显示,近日在广西河池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肇事车辆在路上冲撞多人后逃逸,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一人受伤。而当警方找到肇事司机唐某的时候,司机身上仍然是一身酒味,显然是存在大量饮酒的行为。但是唐某竟然表示自己毫不知情,丝毫没有撞人的印象。但是此时警方已经掌握了唐某肇事逃逸的证据,在警方的帮助下,终于将所有细节给串联起来,对事故的发生的过程进行了还原。
原来事发当天下午,唐某在朋友家喝酒,朋友相聚,一高兴多喝了几杯。喝完了酒,唐某突然想到自己明天还要去收药材,所以不顾朋友的劝告,强撑着醉意要将车开回到自己的药材店。但是没想到就在唐某回去的路上,就发生了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原来唐某在开车的时候,已经明显感觉到了醉意。在酒精的麻醉下,车辆逐渐失去了控制。在行驶到某处的时候,唐某驾驶的车辆将路边行走的2人给撞飞,但是唐某并未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在前方200米处又撞倒了1名路人,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但是唐某撞人之后,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是直接驾车回到了药材店。唐某的妻子表示,当晚唐某回来已经很晚了,连澡都没有洗,就上床倒头就睡。而当民警找到唐某的时候,唐某还是一脸的茫然,以为是民警找错了人。
然而当民警将唐某带到了肇事现场,同时综合车祸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与唐某的车进行比对的时候,唐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竟然撞到了人。但是此时后悔已晚,目前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条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唐某行为显然不仅仅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且涉嫌肇事逃逸。虽然唐某声称自己丝毫没有撞人的印象,但是实际上其不仅撞倒了人,而且在发生事故之后,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而是直接驾车离开的现场,所以其本质上还是犯了肇事逃逸罪。
当然唐某到底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警方会给大家一个交代,相信唐某也必然会受到应有的处罚。众多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任何的侥幸都要不得。不知道唐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为什么丝毫没有这种意识。为什么发生了那么多起事故,都不能让唐某放弃侥幸的心理呢?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现在不仅仅是死伤者的亲人泪流满面,而且唐某以及家人必然欲哭无泪。正是唐某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不负责任的做法,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实在是应该从严、从重的惩罚,您说是不?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对于让唐某的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的行为,您的看法是什么?如果您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谢谢!码字不易,欢迎关注、收藏、转发、分享,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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