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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延期,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律师不接案,可移交内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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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实施《国安法》后,特区内的乱象几乎一扫而空,但挑动暴乱和勾结外部势力的“乱港分子”黎智英,迄今为止并未得到法律的审判。原本确定开审时间的黎智英案,也因香港高院以及终审庭等法律机构,纷纷为黎智英开“绿灯”,纵容其聘请英籍大律师欧文进行辩护,导致黎智英案不得不延期至12月13日开审。

此前香港特首李家超向中央政府提交了一份报告,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以解决黎智英案中,外籍大律师参与处理国安法案件的问题。李家超表示,有了人大释法的结果,再去处理黎智英案是最合适的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会在12月底召开例行会议,但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这意味着黎智英案再次开庭审理后,依然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真正得出最终结果。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在接受电视节目采访时称,针对黎智英案的释法工作不算复杂,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处理。

谭耀宗还指出,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中,基于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逻辑,不会允许外籍律师代表被告进行辩护。而且,国安法中的法律条文已经订明,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涉及国安的案件,如果没有香港本地律师接手,亦或是不能够在香港进行审理,那么就可以移送至内地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上,按照一般法律流程对黎智英案进行审理的话,实际情况并不复杂,无论谁来为黎智英辩护,都不会改变其获得应有惩罚的结果。香港法律界人士就相关事宜讨论过后,均认为欧文也不可能让案件起死回生。

问题在于,香港的普通法没有规定,不允许涉案人员聘请外籍律师辩护,但事情牵涉到国家安全,而世界上从来没有在此类事件中,聘请外籍律师的先例。而且,黎智英案涉及外国势力的介入,可能会牵涉到大量国家机密信息,基于外籍律师的国家背景,与中国存在利益和立场冲突的情况,难以保证相关信息不被泄漏,只可能会让局势变得更加复杂。

黎智英案之所以会一再延期,并上升到需要全国人大释法的层面,也是源于香港普通法与国安法存在的冲突。而两者间的冲突,需要更高层面的决策,来为后来者形成规范事例。毕竟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的第一大案,审理的过程会对香港法治产生深远影响。这也是为何本该由驻港国安公署,依照国安法规定进行处理的黎智英案,会交给香港本地司法机构处理的原因。

不过,中央基于尊重,礼让了黎智英案的管辖权,以减少对香港原有法治和法律体系的冲击,但这不代表中央会完全放手不管,国安法授权香港本地机构行使一般管辖权,而法定特殊情形下,国家也可以直接行使特殊管辖权。在李家超已经提请人大释法的情况下,谭宗耀所说的移交内地法院审理,并非不可能之事。

当然,事情的结果还未有定论,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讲,应该是倾向于交给香港特区自主解决,以维护香港法治精神。人大释法则应该主要是,处理当前香港法律机构审理黎智英案所面临的问题,并确保法律解释对同类案件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精准性。以我国当前健全的法律体系水准,相信最终释法会给出令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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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文萍
贺文萍
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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