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本案发生在江苏常州。
2012年以来,以罪犯万某良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在新北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万某良纠集许某,万某成等人,逐步形成以其组织,领导者,以许某,万某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依托放贷业务,通过强迫交易,暴力或者软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方式聚敛财富,其中万某良累计用于非法放贷金额高达15.3亿余元,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获取了常州市新北区三大主要市场的经营管理权,获得收入2.1亿余元,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获利343万元,该组织通过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常州市新北区非法放贷领域和市场经营管理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5月,江苏警方重拳出击,一举打掉这个以常州市新北区融通小贷公司老板万某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案由溧阳市公安局侦办,2019年4月至8月,溧阳公安将该案3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1月5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2020年9月27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万某良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人员获刑16年至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宣判后,部分被告提出上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来源:江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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