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人们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愈来愈高,因为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养老金显然是绝大多数老人,退休后的唯一经济来源。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手里有了钱大家的心里才能有底,相应的个人基本生活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而且参与养老保险后,最大的福利不止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还有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一笔价值不等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是物质方面的,抚恤金更偏向于精神抚慰。
一直以来到手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有多少,各地有着一套计算标准,与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个人生前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着分不开的正相关系。一说到这里就有人不满了,提出死后应该一视同仁的言论,建议有关部门统一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为20个月的养老金。该建议公平可行吗?综合当前的种种现实情况,不可实现性还是比较大,其中的前因后果包含在这3点当中,来一起看看;
第一,会拉大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差距
虽然近些年来相关部门在尽可能地促进社会公平,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还是有较大差距的,提到的三者呈递减趋势。大致来看这3者的人均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由于能领取职业年金,可达到每人每月5000元;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没有那么多,但人均水平3000元没有什么问题;城乡居民养老金平均水平普遍只有几百元,事实上很多农民退休后,还是得继续工作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丧葬费和抚恤金,统一按照20个月的个人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可能只有几千元,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能领取10万左右。这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大概率会带来更多的社会矛盾。
第二,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
我国的财政资金是有数的,但这些资金不只要用于养老金的发放,还有其它的很多方面。就像前面提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发放,到手的金额可能会达到10万元。这还是按照平均水平计算的,事实上很多干部还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这些七七八八的部分加在一起,说不定已经上万甚至是更多。如果给他们也发放20个月的养老金,每人到手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比20万还要多,这显然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
所以相较之下,现行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还是比较公平的。比如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可达到去世上一年度,个人所在省份的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至于抚恤金则与养老金脱钩,跟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都没有直接的关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