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冬,打了32年光棍的林旺凡终于娶到了媳妇。
按我们当地的习俗,婚嫁娶亲这样的喜事,是免不了一番鞭炮齐鸣锣鼓喧天的庆贺的,但他结婚却是个例外。
他是半夜偷偷摸摸把人接到家里,在早上九点左右,才在大门口放了一小把鞭炮。
没有宴请宾客,没有告知邻里,更没有婚礼司仪。
一把鞭炮归于沉寂后,这婚就算是结了。
我所在的村庄有一千多户人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村东头的人家连村西头人家养了几只羊宰了几只鸡都知道,村民间的熟络程度可见一斑。
在那个年代,外界的消息对于人们是闭塞迟缓的。
但是村里若有任何风吹草动,其传播速度不亚于当今的互联网。
不到一天的功夫,林旺凡结婚的消息不胫而走,传遍了村里的每个角落。
这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却值得人们津津乐道,毕竟他能娶到媳妇已经是个新闻话题了,何况这个媳妇还不是正经得来的,那更是流量热点了。
说起林旺凡,大家对他唯一的正面评价就是长得人模人样,之后便是各种嘲笑和讽刺。
倒不是村里人嘴巴恶毒,而是他确实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讨厌鬼。
在农村,人们以勤为本,以俭持家,而他林旺凡却偏偏反其道而行。
春种秋收灌溉除草,但凡需要用到体力去劳作的农活,他总是找借口不去做,给出的理由永远都是感冒头疼,浑身没劲。
我们村里有帮工的习俗,每次大家伙儿在一起干活时,就数他投机取巧滥竽充数,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不愿意再跟他一起干活。
真正令村里人反感的是他没有责任心。
有一年冬天他去山里放羊,只顾着睡觉结果把上百只羊丢了,害的很多人半夜都还在山里找羊。那个时候我们当地是好多家人的羊混在一起,大家轮流去山里放的。
00年后的那几年,农村流行打工热潮。
每家每户但凡年轻力壮的劳动力,粗略的将自家地里的农活干完,就匆匆出门打工了。那时候他们一致认为打工来钱最快。
林旺凡眼看着别人打工回来挣了钱,心头泛热的紧,没多久也豪气云天的背着行囊出发了。
结果还没半个月呢,他就又回来了,对外称是生病了身体不舒服。
后来跟他一起打工的人回来说,他干活不踏实,总爱偷奸耍滑。
监工头最反感的就是他这类人,说了他几句他不乐意了就跑回来了。
说的也是,他在家懒散惯了,他的父母可以包容他惯着他,外面的老板跟他非亲非故,可不会对他客气。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可供他消遣的娱乐项目十分有限,村里人经常会看到他在街上来来回回闲逛。
他还总爱去村里小广场的“百话台”跟七八十岁的老大爷们侃大山。
林旺凡家门前的果园
一个一米八几身强体壮的大小伙子,成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村里人对他的风言风语自然不少。
眼看着他都二十好几了还没个媳妇,可愁坏了他的父母,到处托人打听未婚的姑娘。
可他的名声那么差,所作所为也是村里人有目共睹的,谁也不会昧着良心把人家姑娘往粪坑里推啊。
一晃林旺凡都过了而立之年了婚事还没个着落,他的父母看周围人指望不上,便把心思打到了外地人身上。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让他林旺凡娶到媳妇了。
到他婚后的第三天,本该是新媳妇去娘家回门的日子,但他媳妇娘家远在千里之外,回门不现实。
于是便由他母亲领着媳妇拜访了周围的几家邻居,说是认邻居当娘家,以后要是林旺凡欺负她,就找邻居,由邻居们给她撑腰。
我家离林旺凡家隔着三户人家,也在给他媳妇当娘家的范畴之内。
婆媳俩来到我家时,我妈烤好的一灶土豆刚好出炉。
她低着头无措的跟在她婆婆身后,待她婆婆坐在沙发上后,她便有些拘束的选择站在婆婆身边。
我妈见状忙招呼她也坐下,随后递给她一个滚烫的烤土豆。
她似乎是很害羞,又像是受到了惊吓般,有些慌乱的连连摆手说不用了。
直到她婆婆发话,说这是我们这里特有的吃土豆的方法,你尝尝看吃不吃得惯,要是喜欢,回家也给她烤着吃。
她才终于接过了烤土豆,站起身向我妈微微点头,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了句谢谢你。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林旺凡的媳妇,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的听有人说普通话。
她的肤色比我们当地人要黑一些,个子不高,目测有150cm左右,骨架很小人也很瘦。
她始终微低着头,一双眼睛黑黝黝的,带着点疏离和茫然,更多的是小心翼翼。
不知是她太瘦的原因还是时间仓促没来得及选好衣服的款式,最小号的红色短棉袄,穿在她身上依然松松垮垮的,脚上穿着双棕红色小尖头皮鞋略显老气,跟她浑身散发的稚嫩气息非常不符,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婆媳俩没坐多久就起身告辞了,临走时她礼貌客气的对我和妈妈说了再见。
在这次短暂的会晤中我知道了她的名字—梦诗艳。
她们走后,我妈长叹了口气,很是惋惜,“唉,这孩子才17岁,跟了林旺凡那么个懒汉,真是糟蹋了,这以后怕是有的罪要受了!”
我妈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她随口说的话,在未来的某一天,竟真的一语成谶。
我对于17岁就嫁人的梦诗艳充满了好奇,更何况她还来自遥远的云南。
后来跟她慢慢熟识以后,我从她口中得知了她的经历。
原来她不是心甘情愿嫁过来的,她是被买来的。
梦诗艳,名字很诗意,命运很曲折。
她出生在云南一个非常偏远小山村里。
在她6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因病去世了,母亲受不了困苦,只带了她3岁的弟弟,将她扔给寡居的奶奶后一走了之,从此音信全无。
奶奶拉扯她到14岁时也撒手归西了,还未成年的她只能寄居在叔叔家。
叔叔家有三个孩子都在上学,经济上并不宽裕,自然也没有余钱供她上学,她早早的就辍学在家务农了。
但叔叔毕竟只是叔叔,婶婶更是毫不掩饰的把她当成一个多余的外人。
尽管她低声下气,尽管她少吃多干,尽管她想把一切都奉献给这个并不欢迎她的家,但她依旧得不到任何一点点温情。
寄人篱下的屈辱和苦闷每天都如影随形的折磨着她,她痛苦、压抑的好多次都想到了死。
可每次都下不了决心,她承认自己是软弱的,比起活下去,她更害怕面对自己的死亡。
她无数次在心里给自己鼓励,再忍耐一下吧,等她再长大一点,就能够独立的自己生活了。等她再长大一点,她就可以不再受人白眼看人脸色听人训诫了........
也许上帝跟她真的是亲戚,总觉得她的生活还不够丰富,总想着给她加点料。
于是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林旺凡一伙人和她叔叔取得了联系。
双方像买卖牲口一样谈好了价钱,于是,她就嫁人了。
起初她得知叔叔要把她嫁人时,她愤怒、痛恨、失望、最后绝望,但很快她就认命和接受了。
她早就想逃离这个不属于她的家,她早就厌倦了这样的日子,她本该就是要离开的。
虽说这样的离开方式并不是她愿意的,但好歹是离开了。
她不知道未来她将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她也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力。
她唯一可以确定和左右的就是在自己脑子里盘旋了无数次却没有付诸行动的一条出路—死亡。
抱着这种大不了就是一死的心态,她没有进行任何反抗,甚至还很配合的跟着林旺凡一伙人离开了她生长了17年的家乡。
说到这里时梦诗艳露出了小女儿家特有的狡黠,只是很快就变成了无奈和自嘲。
她说,当然我并不是一心想死的,我说过我很怕死。那时候我私心里一直有另一个打算,想半路上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从此远走天涯。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太残酷,17岁的小女儿还是过分天真了。
一路上他们几个人都将她圈在中间,林旺凡几乎一路上都拉着她的手,就连她去火车上那狭小的卫生间,林旺凡都毫不避讳的跟进去看着她上厕所。
我愤慨,“你当时就应该当着他的面拉屎,就算不能将他赶出去,至少也得恶心他一回。”
她笑得更无奈了,“你别说,我那时还真有屎意的,只是旁边杵个大男人,就连屎也不愿意出来了。”
在跟林旺凡相处了几个月后,梦诗艳脸上开始有了真切的笑意。
林旺凡虽懒惰没上进心,但本性不坏,对她也还不错。
公婆大哥大嫂和嫁给邻家的大姑子对她也算关爱,这让遭受多年冷眼的她,倍感温暖,她在心里慢慢的接受了命运这样的安排。
她是在年后才知道林旺凡“娶”她零零总总的花了近8万,在当时的她看来8万就是个天文数字,而这些钱全是他父母从亲戚朋友手里借的。
现在婚结了事办成了,就意味着要开始还账了。
梦诗艳想,既然她想留下来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那她就必须要为这个家的将来考虑。
债台高筑,她无论如何都不能心安理得的待在家里吃白饭。
她想开春后跟着村里人出去打工挣钱还债,跟婆婆提了好几次,都被否决了,婆婆说,你现在最紧要的事,就是赶紧养好身子给我生个大胖孙子,挣钱的事交给你老公和我老公。
梦诗艳知道婆婆的意思,他们是怕她出去了就不回来了。
这几个月他们从未给过她一分钱零花钱,从她叔叔手里拿到的身份证也未归还给她。
她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娶”她确实让他们花了不小的代价,若她真的跑了,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不小的损失。
成家后的林旺凡还是一如既往的懒散,但再懒散的人,对金钱的渴望也不比任何人少,尤其还欠了那么多的外债。
可钱这个东西时善时恶,它能成全一个人,同样也能毁灭一个人。
林旺凡思量了很久,能挣钱的阳关大道他走不了,那他干脆走自己的羊肠小道好了。
村里有好几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光棍,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他没结婚前总跟着他们一起厮混,俗话说同病相怜,他太清楚他们对于女人的渴求了。
现在他结婚了,他们免不了一阵羡慕唏嘘。
林旺凡身子懒,脑子倒是转的很快,他既然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结婚,那其他人照样也可以,他们唯一缺少的就是钱和“中间人”。
钱的事情好办,各家的亲朋好友七拼八凑的倒是也能够凑齐。
这“中间人”可就真不好找了,他当初大半的人力财力都是用在了寻找“中间人”身上。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可以来当这个“中间人”。
他结婚这件事,从开始计划到取得结果,他是全程参与和实施的。
基本的套路和行情他大概是了解的。他计算着若他做了“中间人”促成一件喜事,少说他能落个两三万。
既挣了钱还解决了别人的婚姻大事,简直是一举两得啊,林旺凡为他这样的计划兴奋不已。
金钱的力量是伟大的,女人对光棍的诱惑更是不可估量的。
懒汉林旺凡变成了精英,他积极的游走在光棍群体中,用自己的成功案例切身的给他们做参考打鸡血。
很快,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村里陆续有四个光棍结婚了,无一例外的都是通过林旺凡的牵线搭桥。
四个人的结婚对象中,有两个是跟梦诗艳经历相似,都是寄养在亲戚家的孤儿,由亲戚做主将她们“嫁”过来。
另外两个的经历各不相同。
一个是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左腿有些萎缩,走路跛的厉害,整个身子都在晃,感觉随时会摔倒。
她家里有四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她因为身体原因成为了家里的负担,父母对她有心无力,难得有人肯花大价钱娶她,父母当然是一百个愿意。
另一个说来也是悲惨又倒霉。
她第一段婚姻因为一直没有生出孩子而结束,第二次结婚没多久她就怀孕了,可还没高兴多久呢,第四个月孕检的时候查出她患有子宫腺肌瘤,这下不但孩子保不住了,连子宫都得要切除了。
她成了名副其实的不会下蛋的母鸡,身子还没有恢复过来就被第二任丈夫抛弃了。
她的第三任丈夫的原配因意外去世,留下一对儿女,这倒是不用她再生孩子了,本以为可以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可因一次在小孩的教育问题上两人产生分歧而大打出手,期间被男人拿孩子圆锥戳瞎了右眼,还口口声声骂她是个恶毒的后妈虐待他的儿女。
自此她声名狼藉,没人再敢给她介绍人家,她自己也对生活彻底失望。
后来还是她的父母托人打听到了林旺凡,才终于给她又寻到了一门不嫌弃她的亲事。
林旺凡做“中间人”做的热火朝天,牵的线越多他的路子就越广,办起事情来就越得心应手。
后来他干脆就把云南当成了他的根据地,在那边发展了几个合作线人,专门给他输送新人。
新人的类型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孤儿,一种是身有残疾的。
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如同梦诗艳那样寄养在亲戚家的孤儿,由亲戚做主将她们“嫁人”,合情合理,无后顾之忧。
新人的来源地几乎都是云南的一些穷乡僻壤之地。
且他们专挑政府管理力量松散,人们法律意识薄弱的地方进行找寻和交易。
他们并不会直接将目标新人带走,而是会找到跟她们“有关系”的亲人,用现金作为“彩礼”让他们做主将女孩“嫁”给他们。
这样他们就是正经的媒介嫁娶,大家你情我愿一片和谐。
用林旺凡一伙的话来说,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不但不是坏事,反而还是合法合理积德行善的大好事。
可但凡有点社会经验和法律意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明显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给买卖人口披上了婚姻的外衣。
就算政府调查,买卖双方作为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不会替当事人说一句话。
他们最多也就是承认自己没文化走了包办婚姻的旧路,大不了受到点道德的谴责和某些口头教育,并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对于那些利欲熏心的人来说,无知,反而成为了他们伤害他人和保护自己的武器,可见,无知才是真正可怕的恶魔。
村里“嫁”过来的云南媳妇越来越多,林旺凡的业务范围也拓展到了周围的许多村子。期间得到的好处自然不少。
短短一年半时间,他不但还完了家里的债务,手里还有了不少余钱。
林旺凡本就是个浮躁的人,口袋里的钱更促使他急速膨胀。
很快他就给自己找了个适合他的娱乐项目—打麻将。
刚开始他还只是小打小闹,没多久就沉迷其中,没日没夜的跟人血拼,家里十天半个月见不着他的人。
他对自己做“中间人”的事业也不再那么上心了。
2008年中秋,梦诗艳在婆婆和大姑子的陪同下在医院历时两天生下他们的儿子,取名林清。
直到她出院,林旺凡的身影都没有在医院出现过。
林清一岁生日那天,家里摆了几桌酒席给他办生日宴,此时他的爸爸已经有10天没有出现了。
从他迷上麻将后十天半个月不回家是常有的事,对于他的缺席家里人也都习惯了。
宴会进行到一半时,突然冲进来七八个大汉,气势汹汹的将他们母子一家人围住,要他们交出林旺凡,吵嚷了半天才搞清楚。
原来林旺凡打麻将欠下了近30万赌债,现在债主联系不到人就跑来他家里要债了。
一听那不争气的儿子欠下大笔赌债,加上大好的日子被一群混子搅和,林旺凡母亲受不了这巨变,气的顿时高血压发作昏倒在地。
要债的人一看形势不对,吵嚷了几句后很快就散了去。
林母很快被送去了医院,命虽然救回来了,可她身体却瘫痪了,口眼歪斜几乎连话也说不利落。
而林旺凡也像是人家蒸发了般,自此不见踪影。
村里的主干道
春种秋收,家里地上,全靠着梦诗艳和老公公俩人强撑。
白天梦诗艳带着孩子下地干活,晚上回来还要给一家老小做饭,林母瘫痪在床大小便也不由自己控制。
梦诗艳每天晚上还要给婆婆擦身子,将她白天弄脏的屎尿衣裤洗干净。
日子虽然过的忙碌清贫,但有儿子和公婆陪在身边,大姑子也隔三岔五的帮衬着她,梦诗艳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她的心里始终还有一束幸福的微光。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10年的夏天,梦诗艳干完农活回到家后,看到家里的柜门大开着,她心里一惊,赶忙去翻柜子,果然柜子里的钱和存折都不见了。
家里并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由此可见拿钱的人一定是知道她家的钱只放在那个柜子里。
她跑去想问问婆婆家里是不是来过什么熟人,才发现婆婆不知何时已经咽了气,身子都发硬了。
对门的邻居说她白天在门口见到过林旺凡,还跟他说了话。
可直到林母葬礼结束,林旺凡都没有再出现。
家里短时间内风波不断,现下又人财两空,林父积郁成疾,在林母去世后没多久就病倒了。
没挨过冬至,便也随着林母驾鹤西奔了。
原本热闹齐全的一家五口,转眼间就剩下梦诗艳母子俩人。
林旺凡欠下的那帮子债主还三五不时的上门要账,说些污秽不堪的下流话,意有所指的让她陪睡抵债。
终于在一次要账中双方发生冲突,梦诗艳被一群混子上下其手外加拳打脚踢,羞愤之下她将半瓶农药喝下。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个世界上,想活下来的人也许有无数个不想死去的理由。可对于想死的人来说,却连一个活下来的理由都找不到。
梦诗艳觉得眼下的生活就是一场可怕的、循环的、没有尽头的噩梦,她宁愿死去将这噩梦打碎,也不想再这样屈辱的活着了。
曾以为死会是她唯一的出路,可现在连死也由不得她自己 ,她还是被善良的白衣天使给救了回来。
出院后的梦诗艳性情大变,她不再跟人说话,也不去管她的儿子,整天将自己锁在屋子里。
她大姑子知道她心情不好,怕小孩的哭闹吵着她,就将孩子带去自己家,让她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等她再去看梦诗艳时,发现人早已不见踪影。她并没有呼朋唤友的招呼人去找梦诗艳,她知道,梦诗艳在这个家里已经忍耐到了极限,她的心早已死在了这里。
否则她不会抛下自己的儿子独自离去。
从此,梦诗艳也在大家的世界里消失了。
如同林旺凡,亦如同曾今她母亲那样,在无人知晓时,不告而别。
父母的相继离家出走,迫使年幼的林清成了没人抚养的“孤儿”。
后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后,将他交由林旺凡的大哥暂时抚养。
这一养就是好多年,梦诗艳和林旺凡始终没有再出现,生死不明!
今年暑假我回家时,正好搭了林旺凡大哥的顺风车,在车里我见到了10岁的林清。
他很安静,没有一般这么大孩子的好动和活跃,就连我这个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人坐在他旁边,他也只是偷瞄了一眼后立刻转头看向窗外。
一路上他都没有说话,怯生生坐在车后座的角落里,似乎是在刻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我看着他望向窗外的眼神,忽然就想起了多年前第一次见到梦诗艳时的模样,他的眼神与那时的她竟如出一辙,同样带着疏离和茫然,同样带着无法忽视的小心翼翼。
我下车时,他又看了我一眼,还不等我对他回以微笑说再见时,他已经收回视线再次看向窗外了。
不知怎得,我的心中狠狠泛起了酸意。
在我浅显的认知里,人这一生中,最残酷的不是颠沛流离,不是碌碌无为,更不是爱而不得,而是年幼时的寄人篱下啊!
大人们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筑起的围墙,才是他们一生都无法逃离的牢笼。
在家呆了几天,我从左邻右舍口中得知,从去年到现在,村里又“娶”进来4个云南新娘,而“娶”她们的并不是年龄大的娶不到媳妇的光棍,而是跟我同龄或者比我大不了几岁的男人。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现在“娶”云南媳妇省事省心还“便宜”。
15万就能将人直接接回家了。而娶当地人家的姑娘,光彩礼就得十几万,还要求有车有房有体面工作,三金四银酒店婚礼司仪~~~
我突然有些不合时宜的替林清暗自庆幸——幸亏他是男孩子,如果他是女孩,未必不会成为林旺凡同伙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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