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方案。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招商公告。
11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公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国润电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龙华油松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
距上次降准实施7个月后,11月25日,央行再次宣布降准。央行公告称,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
01
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方案
为响应政府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改造,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落实股份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府〔2011〕198号)、《坪山区重大项目指挥部关于印发<坪山区重大项目指挥部城市更新分指挥部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坪重指〔2020〕1号)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相关规定,参照《坪山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深坪委〔2015〕35号),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三洋湖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果元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石灰陂股份合作公司(以下合称“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拟对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的集体资产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征集)方式来确定最终的成交合作方。根据本项目进度、集体资产评估结果、汇集招商方管理层及股东的意愿,有关招商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理位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临龙坪路、南近东纵路、西近立北路、北近坪山河。
2.立项情况: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3日被纳入《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于2021年11月7日取得《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坪更新函〔2021〕40号)。
3.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函(深坪更新函〔2021〕40号),整个项目规划指标如下:
项目规划指标
4.本项目范围内涉及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由集体土地、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构筑物及林木设备及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组成,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详见下表:
(1)集体用地:142295.28㎡;
(2)集体物业:88807.76㎡永久性建筑物及若干临时性建筑物及构筑附属物;
(3)非农建设用地指标:35140.77㎡。
[备注:(1)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10号厂房(含永久性建筑物4257.12㎡、构筑附属物及设备)属于私人集资物业,不属于集体资产,10号厂房土地面积已纳入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评估范围;(2)其他类别(含集体临时构筑附属物、林木设备等)不在上述表格体现,但均已纳入集体资产评估。]
招商方: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三洋湖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果元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石灰陂股份合作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作为主导方,通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公开选择合作方。
二、项目开发预算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同诚评字(2022A)07YQB第001号)本项目总投资额估算为637384.83万元,包括搬迁补偿费用、补缴地价、建安工程费用、专业费用、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
三、集体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三洋湖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果元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石灰陂股份合作公司委托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集体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如下:
[备注: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深同诚评字(2022A)06YQB 第 006 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总价值为 人民币 1746352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亿肆仟陆佰叁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扣除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 10 号厂房(含永久性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及设备)价值为人民币 66851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伍万壹仟元整)后,总价值 为人民币1679501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柒仟玖佰伍拾万零壹仟肆佰 元整)。]
四、合作方情况
引进合作方及资质:
(1)意向报名企业应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提供2021年度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5.本项目的前期意向合作方为开展本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工作所支出的全部前期费用(包括项目规划报批过程中的测绘、查丈、规划设计、搬迁补偿方案编制、选择意向合作方法律咨询服务等费用,并凭有效票据进行确认),由最终合作方将前述费用外加每年8%的合理利润一并一次性返还前期意向合作方(提供承诺函)。
(2)意向报名企业的资格条件,仅限于报名企业自身的资格条件,不得套用有股权关系的其他企业资格条件。
五、合作开发期限
项目合作开发期限自签订正式《合作开发协议》或《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实施完成且招商方取得全部分配物业及现金补偿之日止。
交房时间:在合作方获得项目回迁物业的《建设工程主体施工许可证》之日起60个月内,合作方应将全部回迁物业依约交付给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并于回迁物业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办理回迁物业的不动产权证,所涉及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六、利益分配方式
本次利益分配方式采取回迁物业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置换物业单价应按照评估单价,具体如下:
七、容积率调整分配原则
本项目整体规划容积率5.6,如因特殊情况容积率发生调整的,当整体规划建筑面积减少时,招商方所回迁分配的物业不减少;若整体规划建筑面积增加的,招商方获得增加的建筑面积的10%。
八、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集体资产处置范围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三洋湖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远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果元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石灰陂股份合作公司所享有的权益;
2、深圳市坪山三洋湖股份合作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已于2017年在深圳市坪山新区三洋湖旧村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处置(成交人为深圳市泰源投资有限公司)。若成交合作方不是深圳市泰源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方须于本项目的合作开发协议或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之前处理好相关经济利益关系,并与深圳市泰源投资有限公司就其在本项目投入的所有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达成书面协议;
3、未尽事宜,以招商方与合作方正式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或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为准。
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泰源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东关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东关集团成立于1995年,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成为以房地产开发与城市更新为主力、同时集合置业投资于一体的专业房地产集团。聚焦深圳、汕尾两地房地产开发市场,已开发项目建筑面积超100万㎡。东关集团在深圳区域曾开发过多个楼盘,旗下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东关科创大厦(梅林项目)、江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沙井岗厦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三洋湖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三洋湖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坪山江岭广场项目(暂定)。
坪山区坪山街道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方案原文公告:
https://ps.szzfcg.cn/home/9/pages7.jsp
02
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招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保障社区股份公司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拟将其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集体用地进行合作开发,并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引进和选定留用土地合作方。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南山区北部片区,邻近西丽水库,周边绿地、山体环绕。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信息的复函》(深规划资源南函[2021]201号)及《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协议书》,本项目最终划定的实施范围为4023527.36㎡,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为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有4017682.54㎡,已统征未收回的历史遗留用土地有5844.82㎡。
根据《塘朗工业区(B区)土地整备规划研究》,大磡社区留用土地指标在塘朗工业区(B区)落实,本项目留用土地面积62102.2㎡,含5宗留用土地,其中:06-14-2地块9795.1㎡、06-14-4地块7748.1㎡、06-16地块13168.9㎡、06-18-1地块25385.9㎡、6-23地块6004.2㎡,地块位置及范围详见下表,最终用地范围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项目改造方向
根据《塘朗工业区(B 区)土地整备规划研究》,大磡社区留用土地的用地面积为6.21万㎡,共五个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06-14-2、6-16、06-14-4、06-18-1、6-23,平均规划容积率为7.7,规划建筑量47.76万㎡,包括住宅22.15万㎡,商业1.33万㎡,研发用房22.96万㎡,配套设施1.32万㎡
(三)交易标的情况
股份公司拥有的62102.20㎡留用土地面积。最终用地范围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结果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号:国众联咨报字(2022)第5-0089号﹞,本项目经评估的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67125.67万元。
三、项目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深圳市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的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简易结构建筑物及构筑(附属)物价值估价(不含地价)》﹝报告编号:国众联评字(2022)第7-10189号﹞,本项目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6736345元;
根据《深圳市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62102.20㎡留用土地在规划条件下的市场价值》﹝报告编号:(深)国众联(2022)(估)字第4-0011号﹞,本项目土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052388712元。
四、利益分配方式
股份公司应分配的物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总物业(不包含移交政府和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的38%,按规划配比分配各类型物业。
如股份公司需要针对不用类型物业进行调换,则按市场评估价或该类物业备案均价进行等价值置换。
五、其他要求
(一)交易方式:
1.由合作方作为留用土地合作开发主体。由股份公司与合作方根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的规定开发建设。
2.本项目为拟拆除后异地重建,功能规划参照法定图则,具体功能规划等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为准。
3.合作方负责项目的现状建筑物拆除、报批报建、设计、施工、销售等工作,同时承担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所需的费用及项目所需开发建设资金、地价款、税费等费用。
4.项目建成后,合作方负责为股份公司分配物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5.项目产生的评估费用、规划设计研究费用、公证费用、法律服务费等服务费用(包括股份公司在选定合作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6.项目范围内因搬迁行为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具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二)合作期限:
项目开发期限自签订正式《合作开发协议》之日起至项目分配物业交付股份公司,且股份公司取得全部货币补偿之日止。
(三)其他条件:
1.合作方负责理清本项目前期经济利益关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股份公司为理清前期经济关系、完成清退补偿工作,支付项目经费暂计55673681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陆拾柒万叁仟陆佰捌拾壹元整)。
(2)前期可研、测绘、查丈、规划设计、人工等费用。
以上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以审计报告确定的结果为准。
合作方应在与股份公司签署正式合作开发协议后15日内完成前述费用的支付。若合作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妥善处理本事项的,我公司有权解除正式合作开发协议,并没收保证金。合作方负责承担超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约定的建(构)筑物补偿费外其他补偿款(建(构)筑物包括集体物业);股份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约定的建(构)筑补偿费范围内承担补偿安置费用。
2.合作方可授权其全资子公司(仅限于1家)作为本项目开发建设主体,承接合作方的权利义务和享有的本项目的权益,并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报批报建等所有相关手续。
3.最终条件在上述基础上以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4.本项目交易结果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确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5.未尽事宜,以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合作方投标时应针对本条内容提供承诺函,如发现合作方具备本条所述的情形的,我公司有权解除正式合作开发协议):
(1)为股份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股份公司三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股份公司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意向合作方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近三年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13)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公开招商的行为是参照《南山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南集资通〔2018〕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本招商公告中所有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4.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二线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招商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szggzy.com/jyxx/szjy/jygg1/content_417948.html
03
红星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公示
红星旧工业区项目早在2010年3月,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议,已列入深圳市《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订计划第一批计划》;2013年12月项目取得了《宝安区松岗红星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被列入宝安区“十三五”城市更新重点项目。2014年,红星旧工业区更新项目举行奠基仪式,2019年5月完成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确认公示,一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下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宝安大道与松明大道交汇处西北向,项目拆除用地面积93541.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5276.6㎡。
就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方式理清经济关系。现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拟确认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一、二期实施主体均为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集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百货、酒店、商贸物流、传媒等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跨国民营企业集团,旗下拥有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家一级资质)、新世界百货公司、新世界都汇酒店、无锡新世界纺织服装城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投资(美国)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全资控股企业。深圳新世界集团始终贯彻专业、敬业、持续提升客户价值的人本思想,形成自己独到的创新精品开发模式,在地产开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先后成功开发了新世界红梅苑、新世界梅沁楼、新世界荔园阁一、二期、新世界山月居、新世界鹿茵翠地、新世界家园、四季山水一、二期、新世界四季御园等众多“新世界”品牌的住宅精品,总面积达二百多万平方米。
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公示原文链接:
http://www.baoan.gov.cn/bacsgxj/gkmlpt/content/10/10272/post_10272818.html#22262
04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国润电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龙华油松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
深圳市龙华油松股份合作公司委托交易的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国润电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龙华油松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项目编号:LHJY20220202002),于2022年8月10日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向被邀请单位深圳市泰中置地有限公司发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该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小组于2022年8月24日已完成单一来源谈判工作,经深圳市龙华油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龙华区民治街道国润电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61919㎡,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拟拆除范围内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9753㎡(含不少于9000㎡义务教育设施用地一处),落实不少于12班幼儿园一所,拟贡献率不少于31.9%。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坤祥国润电器有限公司。
交易范围:
本次交易交易范围为油松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集体用地面积约1772.57㎡。上述面积与实际测绘或政府批复不一致的,以实际测绘或政府批复为准。
二、成交方案及成交方案
成交人:深圳市泰中置地有限公司。
泰中置地有限公司为泰中集团下属地产板块,从事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在省内尤其深圳拥有多个地产储备项目,目前在建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该项目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占地近7万㎡,将打造一个近30万㎡的商业、住宅大型综合体。
成交方案:
05
央行于12月5日降准0.25个百分点
距上次降准实施7个月后,11月25日,央行再次宣布降准。
为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8%。 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支持实体经济,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答记者问
问:此次降准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优化金融机构资金结构,增加金融机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支持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三是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56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
问:此次降准释放多少资金?
答: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5000亿元。此次降准为全面降准,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
如需了解更多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规定,按照行业专业标准原创而成,所用数据基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的市场监测以及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综合整理与分析,力求公正客观的反映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数据统计时间与统计口径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不保证公众号所载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与完整性,如后续发布内容与前期内容存在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可随时更改且不予特别通知。本公众号所载内容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建议,仅供大家决策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特定事实与前提。
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翻版、复制、转发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未经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