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负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2)Z-39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负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10万元
最高限价:810万元
采购需求:车载医疗设备采购,包括: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进口/国产
1 除颤监护仪 详见采购需求 30 810 810 国产
2 呼吸机 30 国产
3 吸引器 30 国产
4 心电图机 30 国产
5 可视喉镜 30 国产
6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30 国产
7 呼吸球囊 30 国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上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号标注在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 号)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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