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ZC(CG)2022-0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 力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40.02万元, 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 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002)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 (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二包);(003)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 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三包); (004)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 力项目设备采购(第四包);(005)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 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五包);(006)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 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六包); (007)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
力项目设备采购(第七包);(008)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 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八包);(009)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 统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市传染病医院)提升救治能力项目设备采购(第九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①、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所投产 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 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③、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10时00分到2022年11月23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时00分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71 9001 4637
邮 箱:zbxm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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