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窦娥还冤!老人偷入私人别墅捡纸板箱,不慎坠楼身亡,死者家属觉得房主没尽到提醒义务,而且没有安装护栏,向房主索要76万元的赔偿,房主:我太冤了。
66岁老人私自闯入黄女士家偷捡纸板箱,结果不慎坠楼奄奄一息,黄女士的公公连忙给儿媳妇打电话,说家里出大事了,让她赶紧回家。黄女士慌忙赶回家中,打开门,就看到地下室躺着一位奄奄一息的老人,公公在旁边不知所措。
公公告诉黄女士,事发时他在别的房间,只听到“啪”的一声,声音很大,跑过来一看,是个老人从楼上客厅摔了下来。黄女士根本不认识这个老人,但是人命关天,所以她第一时间便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来到现场,将老人送到医院抢救。
随后通过老人手机里的信息,联系上了他的家属,不幸的是,由于伤势过重,抢救了6天,老人还是不治身亡。他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悲痛万分。
事情发生后,他们知道了原来老人是在黄女士的家里捡废纸板箱时摔伤的,于是家属就坚定地认为,既然老人是在黄女士家里摔伤,而导致身亡的,那么房主就应该为此事负责。
黄女士认为,老人不请自来,她本人又不在家里,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黄女士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责任,让自己赔偿没道理。
可就在黄女士感到疑惑的时候,老人的家属已经将她告上了法庭,并索赔76万。这让黄女士哭笑不得,房子是自己的私人空间,进去需要征得自己的同意,老人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登门入室,说的难听点这是私闯民宅行窃,本来就是违法行为,现在出了事,还要求赔偿,真是恶人先告状。
房主黄女士直接拒绝了对方的索赔,可是就在这时,老人家属说,是黄女士的公公招呼老人进屋收废品的,如果是这样, 事情的性质就变了。老人家属说,老人进到别墅后,就开始收集纸板箱。
老人并没有注意到客厅中有一个通向地下室的入口,因为当时房子还在装修阶段,所以通向地下室的楼梯还没有安装。而老人恰好走到靠近地下室入口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掉了下去。
老人家属聘请的律师提出,老人进到黄女士房子,不慎掉入地下室的过程中,并没有人对他做出安全提醒,并且在地下室旁边,也没有任何提醒危险的标识。通向地下室的这个洞口,本应该安装楼梯,但是没有安装,这就是管理的瑕疵,所以才导致老人不慎跌入至死。
黄女士反驳说,谁会在自己家里安装所谓的防范标识?当时自己的公公看老人可怜,就把纸板箱无偿送给老人,本就是出于善意,没想到就是这样善良的举动,最后竟惹祸上身,现在对方还抓住公公让老人进屋不放,真是好心没好报。
法官认为,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是,被告黄女士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客厅中的楼梯井四周,没有护栏遮挡,只有木工用的简易凳子,放在楼梯井的一面,而其他三面都是空的,开放性的,所以才发生了老人掉入地下室的安全事故,说明房屋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另外,死者进入房屋后,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法官希望通过双方调解来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不成再做判决。老人家属的律师认为,他们之所以提出76万元的赔偿,是考虑到老人的配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提出这个赔偿金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毕竟事故是发生在一个封闭的场所,不是公共场所,所以老人是主要责任方。
双方在法官的多轮调解下,最后达成了调解,1、由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3万元,一次结清。2、原告当庭同意撤诉。(素材来源 《法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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