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嘉禾县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曾某,男,50岁,于11月17日从东莞市常平镇入嘉。11月20日18时单管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核查,感染者曾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7日
09:00 自驾车(粤S97ZP6,下同)从东莞市常平镇出发,走广连高速,于14:43到达厦蓉高速车头出口,“落地检”采样(结果阴性)后抵金泰华城31栋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16:04 自驾车到珠泉镇乌田村。
16:53 自驾车到珠泉镇油涵铺村5组晚餐后返回金泰华城31栋家中,未再外出。
11月18日
08:50 在城南加油站旁顺发酒家早餐,早餐后到金泰华城旁永利门窗店喝茶。
10:14 自驾车到皇廷君御小区看房。
11:45 自驾车到中山鸽餐厅中餐。
14:00 自驾车到车头高速出口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阴性),然后返回金泰华城31栋家中。
17:47 自驾车到晋屏镇大坪岭村晚餐,次日凌晨自驾车返回金泰华城31栋家中。
11月19日
08:48 到城南加油站旁顺发酒家早餐。
09:04 自驾车到珠泉镇乌田村。
10:12 自驾车前往新田县(自述中途未下车)。
11:30 到达新田县城福海家园3栋。
12:28 返回到嘉禾县生源时代广场4楼大萝卜小辣椒店中餐(餐前全程佩戴口罩)。
13:13 入住荣耀酒店(全程佩戴口罩)。
16:36 自驾车前往新田县城福海家园3栋(自述中途未下车)。
18:35 返回到嘉禾,抵晋屏镇大坪岭村晚餐。
23:30 到城南加油站加油(全程佩戴口罩)。
23:51 到荣耀酒店附近的美宜佳小超市购物。
24:00 到荣耀酒店4楼泡脚。
11月20日
01:10 返回金泰华城31栋家中。
08:50 到晋屏大道(南)国康大药房买药。
09:02 在城南加油站旁顺发酒家早餐。
09:33 自驾车到车头高速路口采样做核酸,采样后到金泰华城永利门窗店喝茶、中餐后返回金泰华城31栋家中。
14:00 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嘉禾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6627501、19967525912)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嘉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北湖区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曹某,男,45岁。11月17日与工地务工人员包车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出发至河北省邯郸市;11月18日乘K157次列车从河北省邯郸市至湖南省衡阳市;11月19日转T369次列车抵达郴州后,落地检混管核酸检测阳性;11月20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认。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曹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7日
11:00与工地务工人员包车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出发(出发前曾在左权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7:00抵达河北省邯郸市,入住邯郸市汽车站八方宾馆
11月18日
05:27在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肿瘤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23:23 在河北省邯郸市火车站乘坐K157次列车5车厢115座至湖南省衡阳市(自述到6车厢活动,在5-6车厢之间使用卫生间)
11月19日
16:30 抵达衡阳市火车站,在火车站外“郴州猪脑壳盒饭店”就餐
17:00 衡阳火车站候车室候车,期间曾上卫生间
23:22 在衡阳火车站乘坐T369次列车2车厢10座至郴州市
11月20日
01:00 抵达郴州市火车站
01:10 郴州市火车站核酸采样点采样
01:20 乘出租车(湘L-Y2550)返回位于涌泉街道七里洞村高湾组住处
02:02 驾驶私家车(湘L-E896K)至郴州火车站接同行人员
02:23送同行人员至苏仙区许家洞太和村村口,期间未下车
03:36 返回住处,未再外出
08:30 接到北湖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核酸采样混管检测阳性
09:30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20专车转运,入住北湖区定点隔离酒店并进行核酸采样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北湖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222226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永兴县在跨区域协查外省货车司机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陈某某,男,52岁,货车司机。11月19日23:00从广东省中山市返回河北省。20日中午前后接到广东省中山市广中江高速东凤西站采样点10混1阳性通知,由G4高速湖南段永兴服务区与地方工作人员负责管控及初检、复检,已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核查,感染者陈某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9日
10:00 在广东省中山市天润物流公司装货。
10:56 在广东省中山市广中江高速东凤西站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3:00 装货后从广东省中山市启程返回河北省保定市。
11月20日
02:00 在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黎溪服务区加油。
03:00 在G4高速湖南段宜章服务区休息(未下车)。
09:00 在G4高速湖南段永兴服务区就地隔离管控。
18:1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永兴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552217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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