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平法院越河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纠纷,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减少了诉累。
被告宁夏某公司从事食品进出口,出口食品需要进行辐照加工,自2016年始,原告唐山某公司为被告提供辐照加工服务,被告支付辐照加工费。截止2020年4月8日,经原、被告双方核对被告尚欠原告辐照加工费20余万元。经原告催要,被告迟迟未付,原告诉至法院。法官助理王建梳理案情后认为,双方在法律事实上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考虑到被告企业住所地在宁夏,为缩短诉讼周期,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法官助理王建秉承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价值追求,从具体案情出发,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倾听意见,耐心细致地从合同约定、加工产品交付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天即向原告转账支付20余万元加工服务费,该纠纷得以在诉前调解阶段妥善化解。
开平法院将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延伸司法服务新路径,不断完善司法保障措施,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来源:唐山开平、开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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