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的文件要求,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下列学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情况真实,符合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现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名单公示表
对公示的学生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超过公示期或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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