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消费,一个城市的消费高地往往在一个辐射范围广的商圈周边。然而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总是充斥着一些“伪商圈”。他们有的是繁华市区里单独存在的商业体,有的是边远区县里人流量一般的综合超市。但事实上能够称之为商圈,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
如果说“商圈”一词的出现是随时代发展而催生的潮流产物,那开发商们就是在这场浪潮翻涌过后的“拾鱼人”。即使隔着十万八千里,也必须要有一个响当当的“商圈”来为这个小区坐阵。不觉之间“商圈”本身的含义不再限于城市的商业代表,而是判定便利与否的另一种“距离单位”。好比“五公里内涵盖六大商圈”,这种说辞的诱惑力往往比“邻近小区有六家商场”来的更大。
正是因为商圈本身没有标准的定义和准确的概念,所以成为开发商粉饰项目的形容词也不是新鲜事。但在大家的认知里商圈的形成本身就是有个门槛的。换句话说,成都春熙路和兰州张掖路都是当地有名的商圈,但从休憩指数、人气指数和商业指数判定哪个好,人人心里都有杆称。
一般来说,当一个地区形成大型商圈以后,会对周围的人群形成一个虹吸作用,吸引该区域的人到此处消费。所以一般一个区域内,是很难共同存在几个规模相同的商圈的。但是在开发商的区位图中,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圈,无论多偏的房产项目周边都存在“繁华商圈”。
商圈四处开花的乱象源于开发商在其中“偷换概念”的手法。
他们认为,底商=商业体的一种,商圈=数个商业体,那么底商也能属于一个商圈。而当你驱车前往这一商圈,却发现所谓商圈不过是几家零零散散的便利店。当“商圈”的边界被模糊,总会跳出几个“指鹿为马”的佼佼者来混淆视听。事实上这些商业体本该像阶梯一样,只有一层一层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有登上高阶成为商圈的资格。
城市间尚有一线、二线等分别,商业也同样分为市级核心商圈、副城市商圈、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商圈之所以能称为商圈,是在其范围内存在若干个极具吸引力的主力店和次主力店。也只有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存在,才能形成现有商圈。
主力店、次主力店的多少、强弱,又取决于商圈所在的位置、交通、人口密度、人口购买力等诸多因素。以这样的分类标准去划定商圈,就能发现兰州现存的商圈中,有很多经不住推敲的“纸老虎”,实际上并没有独立成为商圈的本事。
兰州的老牌商圈见证了城关繁华的起始,首先承载兰州人购物需求的是位于西关什字商圈的综合性商厦亚欧商厦,在各大主力店铺的加持与时尚的建筑外观共同组合下,翻开了兰州百货业新的一页。
不久后,国芳百货从东方红广场拔地而起,东方红广场商圈日益成熟,并且辐射到皋兰路商业街、农民巷餐饮一条街、华联商厦和光辉布料市场。每逢节假日,东方红广场处处洋溢着喜庆的热闹气氛。
再到西单商场和张掖路步行街的运营、雁滩区域的万达广场兴起,人们日益丰富的娱乐生活才逐渐被满足。不仅是这些老牌商圈,随着向西发展的步伐前进,兰州中心、兰州老街这样的大型购物中心也站上舞台,发挥着对消费的巨大带动作用。
无论是城关区的老牌商圈,还是七里河区的新生商圈,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商圈,不仅要从感性方面去看其历史积淀,去了解居民认知和业界认可,还要从理性方面去分析对比商业业绩。商圈作为城市商业的核心,必须要有一定的辐射力和知名度。
同时满足人们精神的需求和物质的追求才能称得上人们心中的商圈一词,将稍有文采的孩子和德高望众的学者相提并论,仅仅在情感上都令人难以接受。
对比诸如金牛街、培黎广场这样超出底商范围却达不到大型商场的商业体,商圈更是一个城市或区域商业的代表,不该被过度消费。
总而言之,每个人都期待自己的居住地能遍布优质商圈,但就开发商而言,为了出售房子而随手画圈认定其为商圈的行为是无根据的。即使对商业的需求是“遍地开花”,也应该理性对待不同规模的商业体,不将其一概而论。
来源:西北志
关注我们,第一时间了解甘肃信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