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委托人的话千万千万不要全信,他在和你叙述事情经过的时候,往往带有太多个人感情色彩。之前有一个当事人和我讲事情经过的时候把对方批评得体无完肤,说对方毫无道德可言,结果等我们收集到相关证据的时候,证据所反映出来的事实和当事人所说的事实大相径庭。因此,在听当事人叙述时,头脑一定要清醒,不要受当事人情绪影响从而丧失自己的判断力。
第二,不要对当事人承诺案子的胜诉率,即便你认为这个案子的胜诉率很高。一旦你给当事人的预期很高,最后案子的结果却又不尽人意,当事人会觉得是你律师能力不行。我所接触到的当事人中,基本每个当事人都会问我这个案子的胜诉率是多少,但是我从来不会承诺,我认为这不仅违反职业准则,而且也是对当事人和自己的不负责任,毕竟有多少律师可以说出“我认为这个案子的胜诉率是百分之百”这句话呢,那么败诉的概率再小,只要合理存在,就有可能发生。因此不要轻易对客户做出承诺,不然最终你可能要为你自己做出的承诺买单。对于那种开口就说自己哪哪有人的律师,作为律师小白的我,建议遇见这种人绕道而行 有人脉是加分项,但也仅限于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让事情更为顺利的开展,而不是作为案件胜诉的倚仗。
第三,不要帮当事人保管原件。如果客户决定委托,我都会把证据复印一份,原件当事人带走。这是我从我老师那学来的。之前他有一次把原件放在所里,结果因为有人走的时候暖风机没关差点导致火宅,而原件就放在暖风机旁边的柜子里,把我老师吓到了,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收当事人原件了,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开庭的时候当事人拿过去或者我们提前去当事人那取,如果当事人在外地就邮寄过来。所以尽量不要保存当事人证据原件,给自己增加风险。
第四,在和当事人沟通的时候,一定要和当事人讲清楚费用的问题,即哪些阶段、哪些程序会产生哪些费用,比如诉讼会产生哪些费用,尤其财产保全等额外流程的费用,因为如果你不说,有些当事人会以为这些是不需要收费的,以后再和他谈起这些费用他会觉得你在坑他,所以提前说清楚对双方都有好处。
第五,建议对办理的案子列个表格,把每个案子的基本情况以及承办法官电话、开庭时间、地点都注明清楚,每天看一眼是否有即将开庭的案子,避免因为案件过多而错过时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