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三小组到大观镇,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文明办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并对大观镇的建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镇人民政府镇长聂舜丽、镇人大主席肖鹏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大观社区、八角村、镇政府等现场点位,并通过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和座谈交流搜集意见建议等形式开展检查,随后,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镇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和镇人大主席团就此项工作的汇报发言,与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大观镇贯彻落实《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强调,一是要强化宣传教育。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模式、拓展宣传渠道,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宣传好《条例》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层层推进,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条例》在大观落地落实。
撰稿:刘远桦 审核: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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