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4S店修车说要9000元,结果到外面28元就弄好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2017年夏天,姜先生车上的空调不制冷了,到4S店维修,4S店装模作样检查了一番后,说空调的压缩机坏了,需要更换,费用要9000元。
姜先生的车价值近百万,三年前就是在这家4S店买的。三年来姜先生也一直在这家店给自己的车做保养,对这家店很信任。
当时店里没有压缩机的库存,4S店让姜先生先交了6000元定金。然后姜先生就先开车回去了,等着4S店订的压缩机到货了再来修。
由于正值盛夏,天气炎热,没有空调,姜先生每次开车都被弄得浑身是汗。过了几天,姜先生实在受不了了,决定先到外面随便找个汽修店看一下。
他在街上转了一圈,随便找了家路边的汽修店,店内师傅检查后发现是一团柳絮把空调排风散热的地方堵住了。姜先生问能不能修,师傅说换个离合器线圈就可以。师傅还说这不是什么大毛病,只收了姜先生28块钱。
等车修好后,姜先生发动车子,发现空调果然能正常工作了,制冷效果跟之前没什么差别。
想起4S店竟然声称是压缩机坏掉了,要收他9000元钱,而在外面的汽修店,他只花了28元就弄好了,姜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
下午姜先生开着车气呼呼地跑到4S店,说自己在外面花28块钱就把空调修好了,你们竟然要收我9000元,这不是欺诈吗?姜先生要求4S店把自己交的6000元定金退回来。
但4S店的工作人员却态度蛮横地说,定金是不能退的,而且他们订的压缩机已经到货了。另外,更让姜先生生气的是,工作人员还狡辩说肯定是姜先生已经在外面把空调修过了,更换了压缩机。
经过几次交涉,4S店都以各种借口拒绝给姜先生退款。无奈之下,姜先生只好报了警,在警察的协助下,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4S店同意给姜先生退还6000元定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拥有知情权。如果商家涉嫌故意欺诈,可按相关规定处以3倍的罚款。
上述那家4S的行为,很明显是属于欺诈行为。明明花几十块钱就可以弄好的东西,非要让人家花上几千块冤枉钱,能宰一个是一个,真是太让人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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