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特点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一)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约定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的具体标准。
(二)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别墅、公寓、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问
2、前期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调整情况是怎样的?
答
调整前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础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电梯费(高层)和水电公摊费等。调整后的前期物业费中包含了电梯费和水电公摊费,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费时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水、电目录销售价格,不得再加收额外费用。
调整后,高层住宅一级服务费1.70元/平方米·月、二级1.50元/平方米·月、三级1.30元/平方米·月、等外1.00元/平方米·月;多层住宅一级服务费0.70元/平方米·月、二级0.60元/平方米·月、三级0.50元/平方米·月、等外0.40元/平方米·月。
调整后,室内一类停车服务费60元/车位·月、二类停车服务费50元/车位·月、三类停车服务费40元/车位·月、等外停车服务费30元/车位·月;露天一级停车服务费40元/车位·月、二级停车服务费30元/车位·月、三级停车服务费20元/车位·月、等外停车服务费10元/车位·月。临时停放车辆停车服务费的计费方式调整为:停放30分钟之内不得收费,连续停放每4小时为一次,超过30分钟、不足4小时为第一个计次时间段,超过第一个计次时间段后按第二次计费,依此类推;24小时以内不得超过12元。
问
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等级、收费等级是怎样规定的?
答
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安康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场所类别标准》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按照高层、多层和室内、露天分别制定收费标准。
高层指七层以上(含七层)带电梯的住宅,七层不带电梯的参照多层收费标准;多层指六层以下(含六层)不带电梯的住宅,六层及以下带电梯参照高层收费标准;老旧住宅改造后带电梯的物业服务费按照不高于高层等外收费标准执行。
供稿/价格科
编辑/任玉婷
责编/王伟明
审核/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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