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参与式发展的思潮曾作为国内社区工作的主流思想。本篇将追溯国内公益慈善的发展历程,介绍中国公益行业的发展沿革。
公益慈善的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形态紧密相关。根据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共同体和社会》中提出的“社区共同体”特性——自然的、礼俗的、具体的、持久的、地域的、血缘的、精神的、感情的结合,以齐一心志为纽带、有机团结,中国在过去很长时间内是社区共同体的社会形态,依托地缘和血缘关系维系。
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之下,中国的慈善团体自古有之,既有受佛教和儒家思想等影响下产生的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地方慈善,自发形成民间慈善机构,担负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功能,也有大量的官办慈善机构。
明代以来,由于移民华人通过慈善保持和家乡的联系,中国诞生了海外华人华侨慈善。至今,华人华侨捐赠仍在国内的公益慈善捐赠总额中有重要的占比。
明末清初,传统慈善机构迎来发展高潮。大量由文人、士大夫、商人创办的地方慈善机构纷纷成立,至今还有一些诸如义仓、善堂的民间传统慈善机构仍在活跃。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人文主义精神和近代公益慈善思想的传播,中国发展出以教堂为载体的慈善事业。而在寻求救亡图存的道路中,以贫民救济、互助慈善为主的传统慈善开始向近代公民改善的方向转型,如提供免费的教育机会、免费的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城市自治等。从晚清到民初这一历史阶段被视为“中国传统慈善与现代公益的枢纽节点”。
1949年前后,在新的社会模式和制度之下,原本民间自发组织慈善机构的空间萎缩,新诞生了一批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当前,对中国现代公益发展脉络的梳理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
1949-1966年
初始发展阶段出于政治吸纳的需要建立了青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大型的人民团体和大量学术性、文艺类社会团体。
1966-1978年
停滞期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已成立的社团停止活动,没有成立新的社团。
1978-1995年
恢复发展期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求,社会团体大量涌现,特别是行业协会、基金会发展非常迅速。
1995-2008年
国际合作期中国公益行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NGO概念被广泛接纳,公益在社会发展中亦扮演新的角色。
2008年-至今
全新发展期国际发展理念逐渐式微,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参与社区治理成为主流话语,社工机构提供社区服务成为主流方法。
1995年后中国自下而上NGO的兴起
90年代初期,国内经济快速起步,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分配不均、土地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流动人口问题等出现。一方面,政府财政难以应对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需要借助民间力量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原有的弱势群体和实现市场经济体制后新产生的弱势群体也需要通过组织化的资源维护自身的利益。因而,在这个阶段,社会团体大量涌现。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世界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在北京召开。189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专门机构、政府间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共17000多人出席大会,3万余人参加了论坛。这次大会被认为是全球妇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达成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利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框架,同时也是“中国NGO的一次破冰传奇,乃至全民教育”。当时国内很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者和政府官员参加了论坛,NGO的概念在国内传播。
之后,中国自下而上的NGO开始渐趋活跃,数量日益增长,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迅速增多,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自此,中国公益行业的发展步入国际合作期。
这个时期本土自下而上的NGO的兴起,从供给的角度看,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紧密相关。
一方面,1995年之后,联合国体系、发达国家的海外发展援助机构和国际发展组织开始关注中国自下而上的NGO,以及其在援助项目中的作用,并提供支持。这是中国公益和国际发展思想合作与相互学习最紧密的一段时间;
另一方面,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随着民间资源的积累,民间捐赠者陆续出现,NGO的资源来源逐渐多元化;而国内大量中产阶层和地方精英的出现还催生了一批社会行动者;民间自由活动的空间变大。
早期这类NGO主要集中在北京、云南等地,之后开始扩散到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和河北、陕西、四川等许多省份的城市以及部分农村地区;活动领域也由传统的妇女、环保、扶贫等领域扩展到流动人口、艾滋病、法律援助、残障儿童、孤儿与罪犯子女的社会融入、民间智库等。
从1995年到2008年十几年间,国内公益行业以参与式发展为主流思想,呈现以下特点:
将社会公平、社会性别主流化等作为公益追求的目标;
参与、脆弱性人群赋能、本土机构赋能、陪伴、在地经验是公益的主流话语;
以项目为载体,对脆弱性人群的理念、方法、工具培训,对社区领导人的挖掘和能力建设,对政府官员的参与式发展培训是主流方法;
社区作为公益项目主要实践基地;
行动研究是主流的经验梳理和知识生产方法;
公益界与学界、媒体界建立良好的合作。
汶川地震后,国内涌现了大量的民间参与公共救灾和灾后重建行动。国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被激发,越来越多积极公民开始成立公益组织,活跃在各个社会议题领域,致力于推动社会问题的改善和解决。这使得2008年以后,国内公益步入新的阶段。这一年被学界誉为“民间公益元年”。
随后,政府越来越重视基层社区的参与和治理,也更加重视如何引导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在法律框架内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在汶川地震后的十年内,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慈善法》陆续出台。多方协作、多元共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逐渐成为主流话语。
近年来,政府营造政策环境大力推动社会与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例如:
2007年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
2020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2021年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
《“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中提出“推动社会组织助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培育社区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基层;引导各地将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更多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等等。
由此可见,(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角色越来越明确。一系列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政策出台和大量公共资源的投入,使得更多的社区发展项目如居民融入、邻里互助、教育培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社区参与治理等项目有机会获得基层合作支持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迅速增长。
备注:文章中部分内容摘选自清华大学邓国胜老师《我国NGO的变化与发展趋势》讲演文和广州公益慈善书院MPS班《华人慈善》课程内容。
延伸思考
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的福利和自由的论争,使公益的目的和本质等基础性问题比以往出现得更加频繁和紧迫,你认为公益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公益对我国社会发展有什么特别贡献?
如果你认同公益组织作为第三部门,请在以下坐标轴标出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和公益部门所处的位置,分析公益部门如何发挥作用。
《华人慈善:历史与文化》朱健刚、武洹宇
《中国慈善事业的精神 》朱友渔
《我国NGO的变化与发展趋势》邓国胜
《中国NGO口述史》王名
欢迎在评论区写下你的学习体会或对“延伸思考”内容的回应!
社区发展通识课
社区发展通识课是千禾为回应当下本土公益理论缺失所带来的挑战而发起的共学课程。通过介绍国内外发展理论框架和方法技术,以参与式课堂的方式推动社区公益伙伴反思当下的社区发展实践,探寻社区组织在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与行动空间。周鹏老师是课程协作者。
社区发展通识卡将通识课的课程内容拆解成多个简短篇章,分为「理论篇」、「讨论篇」、「工具篇」、「方法篇」四个章节,分享给对社区公益及社区发展感兴趣的伙伴。点击一文,了解更多详情。
社区发展通识卡往期发布:
发起方
联合传播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