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下,一大批陈年命案积案得以成功告破,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也最终难逃法网。
今天的案例,发生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同案人程某某(另案处理)与被害人侯某某曾同在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一家工厂上班,因工资问题发生矛盾,同案人程某某遂怀恨在心。2007年6月28日,同案人程某某从原同厂员工陈某甲处知悉侯超当晚举办生日宴会,即纠集被告人刘某玉,同案犯刘某某、张某甲、张某乙、韦某某(均已判刑)以及同案人卢某某、“长毛”(均另案处理)携带镀锌管、刀具于当晚窜至该厂附近伺机报复。
期间,同案犯程某某还多次联系陈某甲了解生日宴会的进展情况。
次日凌晨1时许,侯某某生日宴会散席后与同事一起返回该厂时,同案犯程某某指认侯某某并指挥被告人刘某玉及其他同案犯、同案人动手。刘某玉,同案犯张某甲、张某乙、韦某某,同案人卢某某、“长毛”持事先准备的刀具、镀锌管及在现场附近拾捡的砖块、木板条等工具围殴侯某某后逃离现场,侯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涉案人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唯独刘某玉长期潜逃,2019年12月2日,潜逃12年之久的刘某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0年4月24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玉无视国法,伙同他人持械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某玉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害人家属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2020年8月17日,被告刘某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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