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北大荒八五三农场清洁供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Y2022ZB02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大荒八五三农场清洁供暖示范项目已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 公司2022年第7次党委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清县绿晟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监督单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审计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八五三农场清洁供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北大荒八五三农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扩建规模:
2.3.1改扩建八五三农场场部第二热源厂,拆除1×29MW燃煤热水锅炉,新建1×20MW+1×29MW生物质热水锅炉(2台生物质锅炉业主自行购置),场部区域供热面积83.98万平方米, 新建一级网3641米长,二级网14937米长,新建13个热力站(含热力站房屋购置并将资产 无偿转至招标人名下);
2.3.2六个分场热源改建6台容量不等的生物质热水锅炉(6台分场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 由EPC方购置),六个分场区域总供热面积19.76万平方米,低温直供管网3713米(二级网)
2.3.3秸秆压块厂设备安装(除厂家负责),以及压块站变压器增容线路。
2.4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81480000.00元,其中:
2.4.1施工类工程费限价:77830000.00元,
2.4.2设计费限价:3650000.0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20日,总工期323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建造。须完成上述项目自初步设计 起至完成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生物质锅炉投入商业运行,且为建设一个完整的清洁 供暖示范项目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其中: 热源部分6台分场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由EPC方购置,热网部分和换热站全部设备由EPC 方购置)、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保管、工程施工、联合试运行、水土保持工程、 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 作,工程各类保险费、各类风险、税费等所有为完成合同工程及质量保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 费用,从本合同签订开始至质保期满止等全部施工范围的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 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可研设计说明书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及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 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仅须施工企业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身份证。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有效的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 师。
3.2.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3.2.3.1设计管理人员要求(设计管理人员仅须设计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需提供 加盖企业公章的人员名单):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1人;
3.2.3.2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 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人员名单):施工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 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 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投标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 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该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企业信誉查询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 路径:信用中国,查询内容:企业(联合体各方)、法 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 书网,(查询内容: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拟 派的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施工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3.7.3联合体资质要求需符合投标人资格各项要求;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牵头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贵人参加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设计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
一”营业执照);
(4)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6)设计及施工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设计负责人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经理提 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承诺书;
(8)设计及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9)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10)企业信誉查询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1)施工单位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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