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吕师傅的车在高速上追尾,保险公司承诺,报废可以赔付168000,4S店却说发动机和大梁没有伤到,车修好后跟新车一样,最终,他选择了维修。不料,4个月后,他去保养车子,却被告知漏机油了。
吕师傅的车是2020年6月买的,落地价22万多。2月4号发生过一起事故,当时是在高速上发生三车追尾,他的车在最后面一辆,视频显示,车辆引擎盖翘起。
事故发生后,车子被拖到4s店。保险公司当时估价,如果车子报废的话,可以赔付11万多,再加上修理费6万多,加起来一共可以赔付16万8。吕师傅说:
“当时我已经决定报废了,是我老婆不同意,我又征求了4S店的意见,才决定维修。”
事后,吕师傅跟4S店一位郑经理联系过,郑经理告诉他,因为车的发动机和大梁没有伤到,所以车修好后,跟新车没什么区别,建议他可以选择维修这辆车。
于是,吕师傅当时拒绝了报废处理,选择了维修。维修单显示,维修费用是7万8,其中没有涉及发动机的配件。可是,车子才修好4个月,就出了问题。
前几天,他去保养车子,换机油的时候,竟然发现盖子上面有很多小碎片,工作人员问他车子是不是出过事故,漏机油了。他一看,果然,在时规盖上面有漏油的痕迹。
吕师傅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表示,当时去修的时候,4S店明确告诉他,发动机和大梁没有伤到,他才选择的维修。现在才短短4个月时间,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证明当时4S店根本没有检查出漏机油。
吕师傅表示,如果4S店当时检查出来,他肯定就直换新车了,是4S店的责任。他要求4S店回收这辆车,价格就参照当时的保险理赔16万8。
4S店的陆经理表示,现在他们也只是怀疑时规盖漏油,但具体有没有裂痕,或者砂眼,他们还没有找到具体位置。陆经理提出,可以免费走质保,吕师傅没有同意。
陆经理表示,如果要二手车收购,他们只能按照市场价,也就是13万左右进行收购,吕师傅不同意。
经协商,吕师傅同意先维修,再让4S店拍卖。另外,他打算再买一辆丰田越野车,而4s店愿意给出一定优惠,双方到时候再协商具体价格。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
保险理赔的车辆报废标准包括以下几种:
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车辆就达到了报废标准;2、车子修理后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标准;3、修理后排放尾气达不到国家标准的。
依照相关法律来看,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给出的报废赔付标准确实比较高了,但吕先生没有接受,这与4S店检修车辆的结果有很大关系,所以4S店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吕先生现在很后悔,当初听信了妻子和4S店的建议,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只能和4S店好好协商,争取把车子卖一个好价格,并以一个更优惠的价格再买一辆新车,才能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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