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法治社会,一旦触及刑法,就必然面临法律的严惩,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通过谋划犯罪,来获得不义之财。
今天的案例,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据公安机关指控,2020年7月18日凌晨1点30分许,段某,黄某,陈某,甘某4人以虚假网上招嫖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抢劫,被害人小刚(化名)与段某约定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一公寓7号楼2205房间见面,由甘某某负责敲门,小刚开门后,段某,黄某,陈某某三人进入房间内向被害人小刚索要财物,后小刚趁机跑向楼梯,但被段某三人用凶器堵截,随后,被害人小刚微信转账4400元给段某。
2020年7月19日,段某等人涉嫌抢劫罪均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三人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执行逮捕,羁押于惠州市看守所!
2020年10月22日,段某等人被惠城公安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11月18日,段某等人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不得不说,近年来,这样的案件,层出不穷,仙人跳团伙一般在网上通过广撒网的形式物色被害人,然后以女色为诱饵,和被害人邀约见面后,再通过暴力手段向被害人索取钱财,这样的犯罪手段,作案动机卑劣,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网络交友,充满着风险,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大家,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未核实网友的真实身份后,切莫轻易和对方约见面,以免被骗……(本案被害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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