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这是一个医学问题。
但凡是现代人,对“催吐”一词,不会太陌生吧?催吐是解毒的方法之一,原理是通过呕吐,把胃里的毒素吐出来,减轻对身体的伤害。
《资治通鉴》里记载:
“建成夜召世民,饮酒而鸩之,世民暴心痛,吐血数升,淮安王神通扶之还西宫”。
“鸩”,一般认为是巨毒鸩酒,是用鸩鸟羽毛浸泡过的。但是这种羽毛含有巨毒的鸟类是否真的存在,历史上并无定论。所以“鸩”不过是毒物的代称,在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李建成给世民下了毒。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各种药物、各种毒物的敏感度也不同。而且中毒时间长短,也影响了身体吸收毒素、被毒素侵害的程度。
《资治通鉴》是描写李世民吐血之后,才由王神通扶回家,可见他是在酒席上、或者刚刚离开宴席之时就吐血了,中毒时间不长。而“呕血数升”,起到了类似“催吐”的效果,应该带出了大部分毒素。
这时的李世民,已经是秦王,是大唐权力最大的三个人之一。他的府邸之中,当然不可能没有高水平的医生。他们肯定会给李世民进行持续治疗,继续排除残留在李世民胃里的毒素。
中毒是对身体有害的,吐血也是对身体有害的。但是两者相加,也许——几乎可以肯定——是“负负得正”,恰好抵消了伤害呢。
于是,“贞观之治”的缔造者,就幸运地化险为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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