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们做很多事情都需要签合同,比如买房、卖房、装修或者做生意等等。签合同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一般来说,双方地位或者利益平等的情况下,合同内容都是按照大众格式进行,都是网上下载然后部分修改签字即可。
但是在双方存在较大信息差以及地位有较大差别的情况下,签合同就变得非常重要了,我们必须逐字逐句的去看,去理解每句话的含义,没一个附加条款的含义。
特别是买房的时候,开发商那边有强大的法务团队,对合同的设计自然非常专业。他们会用尽各种办法来让合同的条款利好自己,同时还让购房者很难发现。当然了,在一般的买房过程中,购房者大多数也不会仔细看合同,认为合同大家都填了,我也直接填不会有太大问题。
但是要知道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或许不看合同没问题,但是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就意识到合同内容的重要性了。比如在我们买房的时候一不小心,一字之差可能就“多付”30万元!作为购房人要提前知晓。
1、其实买房时候的合同,主要一点就是违约金的多少。而涉及到违约金的地方一般是首付交付日期、交房日期,前者主要是针对购房者,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需要赔给开发商金钱;后者是针对开发商,开发商如果没有按时交房,就需要按照合同赔付给购房者金钱。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坚决不能听置业顾问的任何口头承诺,所有的约定都要白纸黑字的写到合同里面,并且还要确定有些附加条款自己手写的话是否会生效。
2、今天我们主要说的就是针对购房者这块的首付交款日期,一般在和合同上关于定金的条款,开发商都会写:“购房者违约则需要按照定金的万分之一/日补偿,而开发商违约则是万分之几/月补偿”。
这其中的“猫腻”仔细看的话一眼就能看出来,就是“日”和“月”这两个度量单位,这两者直接相差了30倍。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违约需要赔偿1万元的话,那么购房者违约就需要赔偿30万元。所以才说:买房签合同,还有这“猫腻”,一字之差可能“多付”30万元!
很多时候,购房者在售楼部很容易受到置业顾问的一些说辞而做出冲动的刷卡行为,比如先交个一万定金可以优惠多少之类的话术。而等到购房者事后仔细一想,发现自己对这套房子并不太满意,想反悔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算违约了。
所以,笔者在这里也建议大家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先规划好自己的需求,明确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房子,并且一定事先了解售楼部的一些营销话术,不让自己轻易被置业顾问左右,这样才能避免这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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