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巨云鹏
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情况。
自2022年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上海检察机关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养老诈骗犯罪重点领域,依法严查快办了一批养老诈骗案件。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47人,提起公诉212人;其间先后两次累计对168人开展集中公诉。
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2017-2019年间,东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雇佣多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服务、帮助中老年人享受高品质的老年生活”为噱头,以旅行、居住、度假、养老的名义面向老年群体吸纳会员,签订不同期限的协议募集资金,宣称成为会员后,不仅可以挑选入住公司在全国多地建立的养老公寓,享受优质休闲养老服务,还可以通过签订委托转租协议,委托公司将本人入住的房间转租给他人,定期收取公司年化约15%的返利。
期间,该公司多次组织老年投资人前往各地旅游,并提供高星级酒店住宿,骗取投资人信任。截至案发,该案投资人数达500余名,平均年龄超过60岁;非法吸收资金达人民币1.5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4亿余元。后东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期法院以东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其余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上刑罚。在全案审查中,长宁区检察院对该案无悔罪表现、拒不退赔的被告人坚决从严,对真诚认罪悔罪、及时退赃退赔的被告人依法从宽,用好认罪认罚制度,双向激励促进主动退赔。
为加大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上海全市检察机关从9月2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养老诈骗普法进社区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向广大老年群体普及相关防范知识,提升识骗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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