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本着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的原则,及时触角延伸。近日,梅子派出所、普义派出所联合乡镇多部门,成功化解两起矛盾纠纷。
3月3日12时45分,普义乡普义村村民岳某某打电话报警称:“我们组引水用的水管被下组村民杨某某砍断了并把水管拿走,已经断水几天了,请你们出警帮助我们调解下。”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岳某某居住的组和杨某某居住的组原本用两管水。近期,因天干水资源减少,加之杨某某组的村民不进行水管的维修,没有水用,就把岳某某组所用的水接去用,导致岳某某组村民水不够用。前几天,杨某某看到他们组用的水窖又没水了,就把岳某某组村民所用的水管砍断并拿走了。因此双方引发了矛盾。
经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杨某某保证今后不再破坏水管,不经过岳某某组村民的同意情况下,不接用该组接通存放在水窖的饮用水,并且一起和组长组织村民把岳某某组的饮用水修通保持饮水正常。岳某某也表示在杨某某没有接通水期间暂时给他接用该组的水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月4日,家住梅子镇民乐村的陈某甲到梅子镇派出所报警称:“我自家种的核桃树和芭蕉树被我兄弟陈某乙砍倒了,请派出所出警处理。”在与报警人的进一步交谈当中了解到,司法所曾经调解过陈某某兄弟两的矛盾纠纷。接警后,派出所和梅子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处理纠纷,经了解,陈某乙认为陈某甲占用了他的土地来种植果树,心生不满将果树砍倒。民警随即让双方拿出各自的土地确权证和之前的调解协议,得知,陈某甲并未占用陈某乙的土地,并告知陈某甲应认真履行协议,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不要采取极端措施解决,应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民帮忙解决,亲兄弟之间应相互扶持,相互包容。双方表示今后会认真履行调解协议,不因此事发生其他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
来源:普义派出所 梅子派出所
编辑:韦入菁
审核:封黎黎
主办:宁洱县公安局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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