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太解气!”浙江杭州,施先生面对法院的终审判决,直呼解气。他以62.5万购买的一辆宝马“素车”,最终获得了“退一赔三”的补偿,他不仅获得了62.5万的退款,还将获得1920000元的赔偿款。
两年前,施先生在一家名为“铭车会”的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马限量版轿跑,当时车行说这车是“素车”,素车就是新车的意思,施先生以62.5万的新车价格买下这辆车。
但在施先生把车开到4S店保养的时候,却被告知这车的发动机被人拆过,里面都是拆的痕迹。施先生大吃一惊:买的素车竟然是改装车!他感觉被车行欺诈,自己受骗了。
施先生最终把车行以欺诈销售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为车行欺诈销售成立,判决“退一赔三”,退回施先生62.5万元购车款,另外赔偿1920000元。
车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他们也只是一个寄卖的平台,这辆宝马车实际不属于车行,只不过是一个同行,放在车行寄卖的。车行同时否认这个车是通过他们来交易的。
施先生当场反驳车行的说法,认为这车就是铭车会卖给自己的,收款账号是铭车会的法定代表人,而负责卖车给施先生的,也是铭车会的工作人员,还是车行的股东。
二审法院驳回车行的上诉,维持原判。施先生说:“三个字,太解气!”面对判决,施先生感觉很开心。
1.车行的欺诈销售行为为什么会成立?
车行在销售汽车时,宣传的是素车也就是全新车,而且施先生是以新车的价格购进这台车。但实际情况是这台车的发动机被拆装过,发动机属于一台车子的“心脏”,被拆装说明这台车并非新车。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定,施先生购买的这辆宝马素车发动机确实被拆装过,并非车行所说的全新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车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存在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且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意愿。判定欺诈行为成立。
2.车行辩解自己是为同行寄卖车子,为什么脱不了干系?
正如施先生所说,车行的售车行为,是发生在自己和代表车行工作人员之间,自己的购车款项也是打给车行的法人代表的账号。从事实证据上来说,施先生的购车行为是发生在自己和车行之间。
有网友认为车行可能被人利用,有网友反驳说作为一家成熟的车行,应该对通过车行进行交易的车子做一个全面的检测,没有经过检测而售卖的车子出现问题,那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3.施先生成功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意义何在?
施先生打赢官司,大呼“解气”,也让所有的消费者感觉痛快,对欺诈销售说“不”,应该全社会都高兴的事。
依我看来,这场官司应该警醒了所有的经营者:诚实经营,才是正道!
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也提升了维权意识。或许今后大家就不用担心再买到劣质商品,因为即使买到了,自己如果及时维权,也会获得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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