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林华这次是真手贱了。
哪怕再痛彻心扉懊悔不迭,他廉价的马后炮也感动不了任何神明。
毕竟那份外卖,他连碰都压根不该碰的。
林华住的15号寝楼有个规矩:外卖小哥不允许进寝楼,于是校方在寝楼门口立了个外卖柜,本楼外卖全塞外卖柜里,同学们下课后自行取走。
按理说,这规矩方便易操作,只要大家诚信文明,外卖柜就能给每个人都带来便利。
可偏偏,林华不是这种人。
“你们先回寝室,我拿外卖。”
等下课大家都往寝室楼走的当儿,林华停在寝室楼前,把同学都往回赶。
“你点外卖了?”同学好奇,见林华不搭理,讨个没趣走了。
林华挤进翻找外卖的人堆里,随手抓出一份,迅速从塑料袋中抽出饭盒,边走边将袋子和订单揉成一团,随手抛进垃圾桶中。
整套行动熟练流畅,没有丝毫破绽,旁人根本看不出来他这份外卖是偷的。没办法,这些天跟班花走得有些近,林华必须从各个方面节省开销,况且偷人外卖这事,他做起来也不是一两次了。
可话说回来,偷来的东西,能安心地吃到肚子里吗?
至少,林华是绝对不能了。
因为他的饭盒里,有一根人的手指。
2
那根手指应该是食指,已经有些腐败了,切面狰狞,辨不清男女,指尖缠了个创可贴,上面用油笔写着“38”。
室友们都躺在床上玩手机,没人注意到林华手中正攥着一根断指。
他胃里翻涌,不禁想起可怕的变态狂将受害人分解成无数份,悄悄塞进外卖里,然后分发出去……噫!一想到这种媲美恐怖电影的惊悚情节,林华就差点把清早偷来的稀饭吐出来。
要不然报警?侦查机关能通过指纹和DNA把坏人绳之以法!想罢,林华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断指,猛然想起,最大的嫌疑人正是他自己。
忍住狠抽自己耳光的冲动,林华默默地收起外卖,与手指一同塞进书包之中。
午休后他翘了课,在寝室上下来回,翻找被丢进垃圾箱的订单,又向阿姨询问监控的情况。可是他又不敢惹出太大动静,于是辛苦半天一无所获。
惊慌失措,冷汗淋漓。
就在林华丢魂一般走上楼梯时,身后有人叫住了他。
是两个中年男性,一胖一瘦,穿着侦查机关的制服。
“你好,我们想找你了解一些情况。”
林华带领二人走进寝室。进门时他瞟了一眼装有断指的书包。他想起爱伦坡《泄密的心》,死者的心脏砰砰震动,活活逼疯了罪犯。
“你们这栋楼,半个月前出的事,你知道吗?”
瘦子拉了条凳子坐下,另一位则展开笔记本,准备记录。
一听不是冲断指而来,林华松了口气。虚惊一场,却也把他吓出浑身冷汗,他边拿毛巾擦脸,边如实供述自己知道的信息。
半个月前,本栋寝楼确实出了事。由于学校把消息封锁得很严,加之谣言满天飞,因此,林华也不过知晓个大概。
“据说五楼有间寝室起了冲突,动了刀子,有人挂了,血流得哗啦啦,跟开了水龙头似的。”
“五楼的学生好像都被学校叮嘱过,不配合调查,”瘦子咂了咂嘴,有些无奈,“那几个室友也都暂时休学了,说句实话,案子没有进展……”
“那就不关我的事了,这事跟我可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话间,林华瞟了一眼书包,他脑子一转:难道这起案件与断指有关?但他又立刻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这外卖是今天才送来的,怎么会与半个月前的案件有联系?
见不能从林华这里取得突破,来调查的二人无奈地对视了一下,起身告辞。
离开之时,胖胖的那位没好气地叮嘱道:
“小子,当心点安全。”
3
不安地锁上门,林华背靠门扉滑坐在地。
为什么不敢把手指交给侦查机关?这么搞下去,嫌疑岂不是越来越大?
可我该怎么说呢?我偷了一份盒饭,盒饭中有一根人的手指?偷外卖的事传出去,我还做人嘛?林华的脑内一团纠结。
一团糟。
等气息喘匀以后,他背起书包,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断指给埋了。
可他妈的,万事不顺。
“小子,你手里是不是有根人的断指?”
林华鬼鬼祟祟地走出校门老远以后,阴阳怪气的声音从他的身后传了过来。
音调尖细猥琐,但话中之意却如锐利的刀刃般扎透了林华的内心。
林华转头,见一高瘦的男人插兜站着,他全身都裹在灰绿色的风衣中,唯独两只眼睛阴恻恻、冷冰冰,仿佛只用眼神就能舔舐人血。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话大多是默认的意思。
林华环视身侧,四下里没有行人,只有远方的马路上偶尔会驶过车辆。他的内心升起狭路相逢的不安。
“偷外卖多久了?”风衣男问。
林华不作声。
“不是第一次吧?”
“你管得着嘛。”
风衣男冷笑道:“我是来告诉你,既然断指被你偷走了,那你就要来参加一个‘比赛’。失败的话,会被砍下五根手指。”
“滚吧你,”林华吓得退了一步,“凭什么让我参加。”
“那我现在就砍。”
“我要报警。”
“只要你敢,你偷外卖的事就会在整个学校传开,所有人都会知道你林华是个贼。而且,”风衣男咽了口唾沫,把声线压得更低,“你手里的断指,就是从你们楼五楼的人身上砍下来的……”
“五楼?”
五楼,正是半个月前发生流血事件的地方。
“五楼那人,因为牵扯进偷外卖的事,才被切下了五根指头。要是你也想知道砍手指的感觉,我现在就能成全你。”
“偷外卖?切人手指?”林华吓到嗓音都变了,“你疯了吧?”
“不然你打电话?来,给你打?”风衣男走近,取出手机口袋中的手机,肆无忌惮地戳林华的脸,“偷外卖是谋财害命,砍你五根手指算轻的。”
林华憋不出一句话,长久地沉默了。
4
这场“偷外卖比赛”的规则很简单。
比赛时间为“五天”,比赛人数为“两人”,这两人都是“偷过外卖的小偷”,比赛中总共有“五根手指”,每根手指都“藏在外卖里”,每根手指上都“写着数字”,数字连起来是个“手机号”。
手机号是“神偷”的,胜利者要联系上他,把“五根手指”一并交给神偷,才可免除砍手之刑。而败者、无法分出胜负者与逃兵则会被切下五根手指,制作成下一场比赛的“道具”。
离开风衣男以后,林华觉得一切都乱了套。
莫名其妙的断指,无妄之灾的比赛。他没朋友,只好独自一人四处打听半个月前五楼发生了什么。可事情越听越邪乎,有人说是奖学金纠纷导致仇杀,有人又说是情杀,还有人说是讨论午饭吃鸡肉还是土豆意见不一致所以大开杀戒的。
混蛋玩意!
找不出当事人当面对质,事情根本就没有头绪。林华想起两位侦查人员,猜到他们肯定也是一筹莫展。
他唯有全神贯注应付眼前的比赛。全部手指的数量是五根,林华与另一小偷已经各偷走一根,那么剩下的手指,还剩三根。
不参加比赛,万一被别人领先了,导致自己被砍掉手指,亏出血;死守自己手中的断指,根本没法取胜;与另一位小偷合作的话……谁会相信小偷?林华自己都不信小偷。
就在这时,手机震了,是条查询不到归属地的讯息:
“第三根手指。比赛开始。”
林华哆嗦着点开手机地图。按风衣男的意思,装着断指的外卖里都藏有定位装置,在手机地图里输入相关代码之后,可以从地图上观看到外卖的位置。
“能看到定位的,不止你一个人。所以,你要和对手比的是速度,还有……”
果不其然,深红色的圆点在手机地图上逐渐浮现出来。没想到,装着第三根断指的外卖,就在距离学校北门不远处的街道上移动着。
林华正抬脚往北门走,却愣在了原地,因为屏幕中的红点已经从北门的位置慢慢移动到了学校东门外的街道,而且,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这外卖小哥正在以六十码的速度绕着校园外圈的马路兜圈子。
“这是想让我从车流中偷出外卖,扯淡。”
林华快步出了校门,眼看着外卖小哥灵活地穿插于车流之中,风一般驶过。
追是追不上的,能够迫使对方停下来的方法,只有一个。
他偷了一辆停在路旁的电瓶车,专心注视起手机上外卖小哥的轨迹,当红点在屏幕上逐渐画满一个圆时,林华一拧车把,驶入车道逆行而上,朝手机上的光点冲撞过去。
唯一的方法,就是迎头把对方撞停。
疯狂,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林华就是这样。
车流朝向林华涌来,鸣笛声犹如怪兽呼啸,空气凝成屏障,这太刺激了,简直要忘了呼吸。
外卖的小摩托忽然从前方的车后闪了出来,像是没预料到有人会从车道逆行往自己身上撞一样,外卖小哥下意识大声吼叫,一声尖利的刹车也随之响起——
砰。
塑料外壳爆裂。
外卖洒了满地。
“王八蛋你逆行!”外卖小哥躺在地上,像是疼得起不了身。
“你还超速呢,咱俩狗咬狗,谁也别说谁。”
林华擦掉额角的血,趁外卖小哥没起身的空挡,装出帮忙捡外卖的样子,找到有断指的外卖之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头破了,世界都在旋转,腿也疼得跟折断似的。这代价实在太过惨痛。
这时,手机收到了讯息:
“第三根手指。B胜。”
赢了。林华想。已经略胜那个叫A的小偷一筹。
新得到的断指上果然写着三位数字。看来风衣男说的没错,有这么个人或组织,在暗中窥视着小偷间的比赛,玩弄着小偷的命运。
一想到自己正被人摆上棋盘上当作棋子,林华就气不打一处来。
在这之后,手机没再收到任何消息,林华将两根手指揣在包里,一步都不敢离身。
一天以后,当林华正在高数课上打瞌睡时,口袋里的手机毫无预兆地再次震动:
“第四根手指。比赛开始。”
5
林华慌了神,匆忙点开手机地图,却立刻被晃花了眼:绕着学校外围的公路上,瞬间出现了几十个红点,密密麻麻地包围起整个校园。
“三十份外卖里,有一份藏着手指。”手机弹出新的信息。
这是在比速度!林华内心一沉,从教室到最近的东门,至少也要十分钟,根本就来不及。
随即,林华眼睁睁地看着屏幕上一个红点消失。
这或许意味着一份外卖已经被打开了。
林华的两眼没离开手机屏幕,蹭地一下站起身。
“林华,林华?”
正讲课的高数老师被林华杀气腾腾的模样吓了一跳,大声呼唤他的名字,可林华像着了魔一样,没搭理他,快步走出教室。
又少了一个红点。又一份外卖被打开了。
“这混蛋……”
林华边咒骂着另一个小偷,边迅速走下楼梯,结果他一不留神踏了空,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屏幕里,小红点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对方的速度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贼!”
林华握住手机飞奔起来。
当他气喘吁吁地赶到校门口,才发现手机已经收到了宣布结果的短信,可惜自己跑得太匆忙了,根本没注意到:
“第四根手指,A胜。”
二比二了。林华恨到要把牙齿咬碎。
6
下一步,不仅要和另一个小偷争夺第五根手指,还要想尽办法把对手手里的两根也偷过来。
林华忽然感觉人生有些魔幻,这病态的比赛究竟跟他有什么关系?
“这几天忙什么呢,都不联系我。”班花晓晓在手机里娇嗔。
我都不知道自己忙什么。林华在心里叫苦。
在寝室里半死不活地躺了半天之后,林华选择了逃跑。
或许,这也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偏偏路程刚过半,他的手机就又嗡嗡震了起来:
“警告一次。”
有人跟踪我?林华心中一凉,赶忙将头探出了车窗,可无论他怎么瞧,都遍寻不着那只盯着自己的眼睛。
“如果继续逃离比赛,会有人身危险。”
林华愣愣地盯了“人身危险”四个大字老久之后,长叹一声,决定返校。
当然,他并不是束手无策的。他在路上买了一把刀,假如另一个小偷来找自己,就先给对方两刀。一边是掉几根手指,一边是保住狗命,对方再蠢,肯定也知道怎么选。
争夺第五根断指的比赛,在林华走到校门口时开始。
可他两眼盯住手机,却久久迈不出步伐:因为这份外卖,就在他寝室楼门口!
为什么这第五根断指,和林华最开始偷来的指头会出现在同一位置?他没琢磨明白,可当他想起另一个小偷或许也正朝着寝室楼赶时,他不禁加快了步伐。
“我要捅死他!”林华龇牙骂道,他像条嗜血的疯狗,渴望用利齿撕烂对方脖颈的血肉。
出乎意料的是,当他气喘吁吁地赶到寝室楼门口时,才发现寝室楼前的外卖柜里,一份外卖也没有。
可怪了,手机上的红点并没有消失或移动。
也就是说,装有第五根断指的外卖,很可能仍在林华身旁。另一个小偷取走了外卖,暂时还没能离开现场。
林华的视线掠过身旁的每个人,他知道小偷就在这些学生中间,这时他看到了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这个本不应出现的寝室楼前——
“晓晓?”林华喊出声。
班花晓晓原本正面色凝重地走着,一听有人喊自己,满脸戒备地转回了头:“林华?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应该我来问,”林华有些想笑,“你站在我们寝室门口,手里还拿着个外卖做什么。”
“我地址写错了,”晓晓笑,“怎么,想一起吃吗?”
她这谎撒得可不高明。
“晓晓,你手里的那份外卖,里面是不是装着奇怪的东西?”
晓晓抱住手臂:“你想问什么。”
“是根指头,对吗,晓晓?我手里也有两根。”
晓晓瞪大双眼张开嘴,好像看到了一个久别重逢的人。
7
没错,晓晓就是另一个小偷。
漂亮姑娘也会偷别人的外卖?林华憋了很久,还是没敢问出来。
至少能肯定的是,另外三根断指就在晓晓手中。
“现在该怎么办?”晓晓问,“比赛还要继续下去吗。咱们该怎么办呢。”
食堂里人来人往,反倒没人会注意林华十指相交,满脸灰暗地做出人生的重大抉择:
“我拿两根手指给你。你去找神偷。”
晓晓睁大眼睛,眼眸中似乎有星星在闪烁。但感动与悲怆并没有在林华心中停留太久,因为他知道,晓晓是小偷。
谁会相信一个小偷。
晓晓耸了耸肩:“我不觉得神偷值得信任。我带了五根手指去找他,就不会被砍手了?万一,他也是某种‘游戏’里的参加者,也是来骗咱们手里的手指呢。”
林华盯着晓晓,缓缓点了点头,觉得她的担心不无道理。
“要不……”
晓晓欲言又止,狐疑地环视四周。只见她快速坐到林华的身旁,拉起他的手,在他的掌心中慢慢写下“合作”二字。
林华脸红了,这是女孩子第一次牵起他的手。
“偷手指的期限,是几天来着?”晓晓问。
“还剩两天吧。”
“要不,”晓晓笑了,“明天出去转转?”
8
把两人的手机和背包锁进同一个储物柜中以后,晓晓将印有条形码的纸条递给了林华。
“这样咱俩就能光明正大地说话了,我怀疑手指里塞的有窃听器。”
说罢,晓晓背着双手,向前方轻快地走去。
本应当是争得你死我活的两人,竟一同来到学校旁边的影城看电影。《小偷家族》。
看电影时,林华一时间有些感动。可转念一想,谁又愿意做小偷呢。
“你第一次偷东西,是为了什么?”
电影散场后,晓晓侧过脸问。
林华想了想,说得很慢: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爸把家里的钱都输光了。连着三天,我妈都没有做饭。第三天晚上放学以后,我没有回家,因为我知道,回去也是饿肚子。当时是冬天,班里又黑又冷,我不敢打开电灯,一个人在黑漆漆的教室里瞎溜达,无聊到把每个人的抽屉都翻一遍。”
“然后,就?”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钱真好。我把班里富二代塞在抽屉里的零食都拿走了。回家后我妈哭了,但她没有骂我,一句都没有,现在想来,或许是生活无奈吧。”
晓晓抿嘴:“我就比你熟练,第一次偷东西是陪我妈。当年我和她配合,她去商店里吸引走店员,我就趁机去柜台前,看什么值钱就一把抓走。”
或许是见林华露出同情的眼神,晓晓害羞地耸了耸肩:
“不讲这个了,你请我吃饭呗?”
林华连叹口气的功夫都没有,就被晓晓推向了小馆子。
“这道菜有意思,香椿柠檬鸡,要不要尝尝?还有这个,芝麻糊拌虾仁,啊,番茄马肉……喂,你到底要吃什么,你说。”
店是新开的,安静整洁,散发出淡淡的装修气味。晓晓轻松地翻着菜单,仿佛已经完全从比赛中脱离出来。
“我都要被砍手指了,哪有心情吃东西,”林华皱眉头,“还有这个,香椿、柠檬、鸡肉?我吃过的,特恶心。话说,我要用可乐煮葱油面。”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这家店的菜单简直是群魔乱舞,老板想必是魔鬼吧。
真的会有生意吗。他在心里疑惑。
等一桌五颜六色的诡异食物摆上餐桌后,林华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我这个月就拿了那一次外卖,结果里面发现了一根断指,真倒霉。”晓晓刺起一块滴着茄汁与血汁的马肉,翻着白眼说。
林华讪笑:“说句实话吧,这一个月里,除了跟你出来玩,我吃饭根本没花过钱。”
“……你才是神偷。”晓晓讪笑。
林华看到了她的表情。
“不然我就没钱请您吃饭了。”他自嘲。
他看出来了。再怎么装糊涂,他也该明白的。晓晓是个冷血的魔女,她连偷东西都毫不在乎,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牺牲心存感激?
可即使这样,林华依然无怨无悔。
这便是美人的魅力。男人宁愿自己断腕,也不愿让美人受到一丝一毫的损害。
于是,林华只有在心中构思其他的方法。
铤而走险的方法。
9
他选择与晓晓合作。
他与晓晓对好五根手指以后,拼凑齐了电话号码,让晓晓给神偷打了电话。
神偷告诉晓晓,要今晚零点的时候,在市郊区的某个寒洞处碰头。
林华知道哪里。学校往北去几公里的大桥洞,漆黑,没有监控,案件高发区,绝对是个天黑之后无人敢走的地方。
可林华要去。
月亮升高的时候,林华也赶到了寒洞附近。他伸头走在前面,手里紧握着刀。
晓晓离他有些远,由于林华的放弃,五根手指都在她的身上。
风很凉,周围静得令人心慌。林华关了手机,不会再有任何奇怪的信息来打扰他的愤怒。
他要与那个号称“神偷”、组织这场比赛的人拼个你死我活,他发誓,一定要把被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屈辱还给那个神偷。况且,就算他失败,按照规则,晓晓也可以安然无恙,毕竟,晓晓是“胜者”。
寒洞里面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清。或许对方就站在黑暗中静静等待着,可林华没敢迈进去。
圆月穿梭在重叠屏障的碎云之间,光辉从云层的缝隙中渗了出来,显得世间无比幽暗。
突然,一道强光直射在林华脸上,他的脑袋发出“嗡”的轰鸣,眼中的世界瞬间变成纯白一片。有人从身后狠狠推了林华,他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周围骤然响起笑声。
“别耍我!”
林华捂着眼睛大吼,耳侧的风声与笑声在寒洞中出现了诡异的回音。
有人弹了一下林华的后脑勺,笑声更大了。周围全是白光。
“别耍我!”
林华咆哮着,使刀乱挥。
有人从正面冲撞过来,将林华撞了个满怀。林华下意识地,也是充满迫切地,刺出手中的刀刃。
捅出去。
捅出去。
捅出去!!!
“混蛋!别耍我!”
他紧紧抓住对方,连续不断地捅,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在不知捅过多少刀以后,刺鼻的血腥味散开来。周围的笑声仿佛是被林华的行为震惊了,都不约而同地消失得无影踪。
林华眯起眼,用逐渐恢复的视力仔细瞧,被强光手电照出的,是个被反绑胳膊捆住双腿,嘴里塞了白布的人。这人满身是血,内脏也流了出来,他估计只剩一口气了,神经反射式地抽搐着。
这人,绝对不是“神偷”。
“这到底是怎么……”
话还没说出口,林华的后脑勺挨了一记闷棍,他摔倒在地,刀也飞了出去。
“这下你干坏事了。”有人在说话。
“你果然是个坏心眼的混蛋。”这声音有点熟悉。
“你真是一个丧尽天良的人。”
最后一句是晓晓说的。
10
那个被林华刺倒的人只剩最后一口气,但他的喉咙受伤了,估计撑不久。
“救他啊。”
林华挣扎着爬到受害人身前。用手去堵他翻涌血泡的喉咙,但不行,他的双手仿佛在摁压一片黏滑的泥沼。
环绕着林华站立的黑影们,都如山峰般岿然不动。
“快救他,求求你们了,不然的话,我真的会坐牢啊!”
“你等不到坐牢了,抬起头,看看我们是谁吧。”
受害人的呼吸逐渐消失,林华大脑空白,逐一看过眼前那些人影,这才发现,身旁的每一个人,他都见过。
一胖一瘦的侦查机关人员、给他发布任务的风衣男、被他撞倒的外卖小哥,以及……晓晓。
“我们是陈城的亲人和朋友。”瘦子说道。
“陈城?谁是陈城?”
“陈城,就是半个月前死在你们寝室楼那场外卖风波里的学生。”
“他死了,关我什么事?!”
风衣男叹了口气:“半个月前,我弟弟的室友因为外卖被偷了,就在寝室里诬赖是我弟弟偷吃的。我弟弟的几个室友因为奖学金和其他原因,跟他有过节,几个人锁上了门合伙诬陷他,给他泼脏水,还要打他。我弟弟气不过,就用自己的方法证明没有偷。”
“妈的,难不成是……”
“他用刀剖开了自己的肚子。他室友那天外卖点的是香椿柠檬鸡,而我弟弟的胃里没有这些东西,他的胃里只有中午吃过的土豆。我弟弟虽然穷,可穷得有骨气,穷得正直,不像你。”
“骨气有什么用?清白有什么用?他《让子弹飞》看多了吧,反倒把自己给害死了。”
“可要证明‘我没有偷吃你的外卖’,剖腹是唯一的方法。”
林华摇摇头:“是他的室友太贱了。”
“所以他被我们砍下五指,又被你捅死了,也算罪有应得。”
风衣男说着,朝地上的尸体吐了口唾沫。
“……你们办事太极端了,有病吧。”
“对我们家人来说,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就是公平与正义,”风衣男道,“弟弟他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剩下的债,我们会替他讨回来。”
“可说了这么久,我没听出来……这事,到底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
“那盒导致我弟弟去世的外卖,正是你偷的。”
11
“一开始,我们也不知道小偷是谁。但我们猜他必定还会继续偷别人的外卖,于是我们伪造了一份‘不可能有人领’的外卖,放进定位器和断指,让配送员一并送到你们寝楼前。连续八天,‘无人认领’外卖都没有被人拿走,直到第九天时,那盒外卖跟着你动了起来。”
“可我与半个月的那份外卖没有关系。”
风衣男点点头:“所以从那以后,我们不断地试探你。比如说,确定你住在三楼,比如说,确定你每天吃的饭都是偷的。”
晓晓说道:“还记得昨天点香椿柠檬鸡的时候你说过的吗,你说这道菜你吃过的,可你又说,自己都一个月没花钱吃过饭了。要知道,陈城就是死于这份香椿柠檬鸡的外卖。”
“我一个月前在那家店吃过,不行吗?”
晓晓冷笑:“可那家店是半个月前刚开业的。”
林华被呛了一下,可他不服气,他还想争辩,争辩这道菜有人曾请他吃过,然而他一个朋友都没有。他想争辩,他在别的地方吃到过香椿柠檬鸡,可这种奇葩食物,能在哪吃到?
所以这道菜我究竟是在哪吃的呢……林华仔细琢磨。
随后,记忆在他的脑海中苏醒了:半个月前,正当他吃着偷来的外卖,被柠檬鸡肉的酸味刺激得满脸愁容时,走廊里忽然有同学大声喊道“杀人啦!杀人啦!”他捧起饭盒走到寝室门口,看医生们把一个满身是血的家伙给抬下楼去。
一想到的那个场景,香椿的诡异的气味也出现在他的嘴巴里。
林华浑身发起抖来。
“不、不是我……”他的音调变了,“有可能我偷的,是别人点的外卖啊!”
“我们查过,这家店开业的十几天里,收货地址为你和陈城所在的15号寝室楼的外卖中,香椿柠檬鸡只卖出过一份,就是案发当天的那一份。”
“我又不光只在我们楼门口偷!”
晓晓的语调冰冷:“案发当天,那个点过外卖的事主,就是刚被你杀害的人,他把整栋楼的垃圾箱都翻了个遍。最后在寝室楼门口的垃圾箱里找到了揉成团的外送袋和订单,还在三楼的垃圾箱中发现了没吃完的剩菜。”
“扔垃圾的手法一致、剩菜的楼层一致、还是只卖出过唯一一份的菜品,还狡辩,你哄鬼呢?”胖子咬牙切齿地说。
“晓晓,真不是我偷的,求求你救我啊。”
林华已然无话可辩。他趴在地上,像抓救命稻草一样去抓晓晓的脚踝。
晓晓抽出脚向后退:“陈城是我的男朋友,我做的一切,就是帮他复仇。”
“可你分明说过,你也是从小就偷东西呀!你对我,就没有丝毫的情义?”
“那些是我从网上搜来的,”晓晓叹了口气,“我们都是在演戏罢了。”
“在你赢下第三根手指以后,我们不得已改变计划,让晓晓参与进‘比赛’之中。我们原本打算的是,哪怕你不是害死我弟弟的小偷,在第一场比赛里,被车撞死也好。”
“可谁想到你真会跟疯狗一样撞上来。”外卖小哥冷笑。
“当你赢下了第三根手指以后,我们知道你办事偏激极端,于是只好请来晓晓。她觉得我们做事武断,要用自己的方式调查你。昨天的事你都知道了,连晓晓也相信了,你就是那个偷走外卖、害死我弟的贼。”
演戏……原来都是在演戏!林华仿佛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顷刻间清醒过来:胖瘦二人、风衣男、外卖小哥包括晓晓,全都是在演戏!
他们所做的,无非就是一步步骗取林华的信任,再从他的嘴里套话。
难怪他们中的每个人在与林华对话时,都会或多或少有那么一些不和谐、不自然。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无非都是在试探林华罢了。
“你们这些混蛋!”他吼起来,因为他马上将再也发不出声,“就因为别人凭空说了几句污蔑的话,你们就要害死人家?!就因为我偷了点东西,你们就要惩罚我?要我的命?你们算老几?”
他像是跃上岸的鱼,拼命地扑腾着。可怪了,全身都在发抖,使不出力,尿也漏了一地。他心里跟明镜一样,逃不了了。
逃不了了。
“首先,人是你杀的,不许污蔑我们;其次,你盗窃,你杀人,你这辈子都是个见不得人的小丑。给弟弟报仇以后,我也能安心去自首了。”
风衣男缓缓套上橡胶手套,捡起林华用过的刀,一步步朝他走来。刀刃不断地明灭闪烁,反照出手电筒的白光:
“偷人外卖是谋财害命,下地狱时一定好好记住。”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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