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想离开“围城”的群体来说,对于“6+3”的概念,应该并不陌生。
在某种程度来说,“6+3”是迈入退役门槛的“入场券”。
那么,该如何正确对待和认识这个问题呢?
如何看待“6+3”?
简单的来说,“6+3”是军官退役的最低“门槛”,也就是在干龄6年,衔级3年的提前下,才可以退役。
两者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然而,这只是退役的最低条件,符合这个条件,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可以退役。
大多数的情况下,即使递交了转业申请,也需按照一定的计划逐步退出现役,这个计划,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船票”。
那么,如何才可以拿到“船票”呢?
简单地来说,那要看排名结果。 前边排除的人多了,自然就走不了;前面排除的人少了,就有“胜出”的希望。
这个就是我们常说的“形势”。
衔3的正确理解
简单地来说,只要授予军衔之后,从授予军衔之日起至退役前的这段时间都可以作为衔级的时间。
举个例子,某军官小A,2019年7月授予上尉,那么截止到今年7月份,就已经满足衔“3”的标准了。
在这过程中,最难理解的就是“高衔低职”的群体,那么这部分群体该如何计算其军衔起算时间呢?
比如说:某军官小C,2016年7月授予中尉,2020年7月授予上尉,目前在连队担任副连长的职务,那么,他的上尉起算时间仍为2020年7月,这也意味着,他在2023年7月就符合退役的最低条件。
在这里面,还一个拓展性的问题,那么,他达龄又是哪一年呢?
军官小C是典型的“高衔低职”的群体,在管理层面仍按照中尉的层面进行管理,因此,他如果在2024年7月之前,如果还未调整至上尉正连职,也就意味着“达龄”了,到那时,就要被达龄退役。
另外,这里的衔“3””,从某种角度来讲,是带有一定指向性的,换句话说,就是在本衔级实际工作满“3”年。
如果来理解这句话呢?
比如说:某个军官小D,调整上尉的时间是2019年7月,并于当年考取了研究生,那么,他在研究生3年毕业后,是不是就意味着他衔满“3”年了呢?
很显然是不可能的,针对这种情况,从政策层面也加强了专项人才的管控力度。
简单地来说,只享受上尉的待遇,不算任职时间,这也意味着,他在研究生毕业之后,至少再干3年,才符合晋升军衔和退出现役的条件。
所以说,从某个方面来讲,6+3这个政策妙不可言。
从某个角度来理解,军衔的起算时间应该是按职务来的,在军衔主导的前提下,以职务起算的时间为起算和结束的时间节点。
满足“6+3”最低退役门槛,能不能转业?
简单的来说,不一定。
如果给“6+3”转业做个评分标准,需要做以下几点:
一是,符合“6+3”门槛,这个就不再多说了,可以理解为“基础分”。
二是,是否在优先退役的行列。比如说“高衔低职”的群体,未落编的群体、占用士兵岗位和文职岗位的群体等等。这个是在“6+3”之基础上,可以理解为“增值分”。
三是,对比年龄、职级和发展后劲。简单的来理解就是,基本上每个职级都需要有逐步退役的群体,如果在相同条件下,年龄大的肯定会优先安排,职级时间长、后劲发展不足,军衔级别相对较高的也肯定会优先安排,这个可以理解为“指标分”。
时间过得好快,一转眼,即将进入10月份,测算摸底的“步伐”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但兵询君在这里还是想提醒战友们,有想法的看条件,要稳住;没想法的看发展,也要稳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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