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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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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全县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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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2年8月23 日在天全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全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思敏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天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请审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精细组织、周密实施。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亲自研究协调推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实施有力监督,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重要保障。县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将“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深挖彻查、重拳出击、打防并举,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
按照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工作安排,县监委深刻把握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这一重要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效提升“打伞破网”在专项斗争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监委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5件,处理处分4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群众的支持,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指数。县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一)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制度优势合力攻坚
加强组织领导。县监委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综合协调、线索排查、监察调查、督查督办等工作。
压紧压实责任。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县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监督推动作用,持续压紧压实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精心谋划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抓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强化线索排查、协同办案、警示教育等工作协作配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打伞破网”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务实高效。
(二)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推进“打伞破网”
运用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精准摸排线索。依照监察法规定,严肃查处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专项斗争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7件,处置问题线索31件。
加强协作配合。坚持与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健全协调机制,推动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行政法的无缝衔接,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就案件事实定性、证据体系架构、犯罪定性等问题充分协商沟通,团结协作、集中作战的效能不断提升。
(三)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将“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紧盯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采取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联点包案领导定期开展督导调研等方式,强力推进个案攻坚。
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脱贫攻坚、基层治理、行业乱象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挖彻查,将黑恶势力与公职人员相互勾结、盗挖乌木、盗卖矿产资源、侵蚀基层政权系列腐败案件连根拔起。共查处公职人员参与涉黑组织3人,追责问责失职失责14人,处理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挖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和失职渎职问题。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移送问题线索13件,追责问责19人。
(四)健全抓早抓小防范机制,标本兼治提高治理效能
发挥案件查办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公职人员观看《民心之蠹》《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读本,在案发单位召开重大案件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检视反思会,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点名道姓通报或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6人次,形成持续警示震慑。
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及时把经验做法转化固化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县监委向水利、自规等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天全县矿山砂石资源绿色开发试点方案》《天全县矿产资源动态巡查会商工作制度》,推动依法依规治水治砂治乱。配合组织部门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治和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不宜担任村干部、不能再继续担任村干部“双十条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等混入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
推进扫黑除恶治乱清源。坚持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行业领域突出乱点乱象治理一体推进,组建专项督查组,对乱点乱象挂牌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整治进度明显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浮于表面等问题19个,追责问责26人,摸排交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件,查处7人。督促公安、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主体作用,深入整治砂石乱挖、矿山滥采等,不断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滋生土壤,持续纠治行业乱点乱象。
(五)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铁军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干部队伍作为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证。结合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监察官法,组织县乡两级监察干部参加专题业务培训班(会)150人次,选派5名干部到省、市纪委监委机关跟班锻炼,组织乡镇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以案代训,开展一对一“贴身教学”,持续推行老带新、能带弱、上带下、考带学、会带训“五带工作法”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市纪委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县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级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五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做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才能确保我县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公平正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顺民意、得民心的正义之战,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才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三是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做到“三不腐”一体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是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必须坚定不移持续深化改革,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助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四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始终做到稳中求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必须始终在人大的监督下,在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框架下,依法开展工作,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五是必须坚持从严锻造铁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将忠诚干净担当融入血脉和灵魂,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基层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还不够彻底。三是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四是干部队伍专业化法治化能力有待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发扬斗争精神,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监察工作中,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确保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监察工作。坚持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加强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依规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思维,有效提升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使用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认真总结梳理“打伞破网”经验做法,完善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四)坚持常态化开展“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正本清源。把“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一抓到底。健全监督防范机制,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强化警示教育,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惩治“保护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铁军,不断夯实队伍基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化人才力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县监委将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处理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桥头堡”、绿色发展示范市“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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