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已经产生了711生效官宣,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法叔叔认为案件中不存在偷孩子的事实,只能得出错换的结论,主要理由有两个:
一是没有直接证据为偷换,二是两个产妇正常生育,哪一方偷换都不符合常情常理与常识。人大的何教授认为叔叔的判断没有问题,虽然案件中存在疑点,但偷孩子是个很大的罪名,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错换更为接近事实,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王教授在《法律讲堂》栏目中通过一起案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产房并不安全,母性盗窃应慎防。在案例中,李幺妹在母亲的陪护下到某家医院生产,孩子出生24小时后,母亲田桂梅怀抱婴儿哄他睡觉,李幺妹体力没有恢复躺在病床处于昏睡中。一个自称为陈玉兰的护士走进病房,以洗澡为名抱走了婴儿,田桂梅按照护士吩咐拿了件衣服在洗浴室门外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洗浴室内没有任何动静,田桂梅焦急地在门外来回踱步。一位经过的护士看老人家的表情不对劲上前询问,经过交流才知道该医院根本没有陈玉兰这个人,洗浴室里空无一人。李幺妹得知情况后,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发了疯一样在医院内嚎叫,公叔叔和保安迅速堵住医院所有出口,根据田桂梅的描述,提取了婴儿和陈玉兰的外貌特征全市通缉。很快,陈玉兰在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了解,陈玉兰本名为陈晓娟,因为怀孕困难与老公出现了感情危机,为了保住这段婚姻,她谎称怀孕回老家待产,并不惜铤而走险混进医院,以做保洁为名熟悉了医院的流程,便假扮成护士欲拐骗一名婴儿装作自己的亲生骨肉。
王教授认为,母性盗窃是新型犯罪,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这些女性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本人不能生育,或者生不出健康的孩子,二是欲拐骗婴儿自欺欺人幻想成自己的孩子。
李幺妹能够快速找回自己的孩子得益于三个有效的措施:
一是发现孩子被拐迅速行动,如果李幺妹母女没有第一时间想办法让公叔叔和保安介入陈玉兰顺利坐上火车的话,再想找回孩子就困难了。二是医院的护士比较负责任,如果对田桂梅没有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可能就会错过破案的黄金时机。三是田桂梅记住了陈玉兰和婴儿的主要特征,为火车站工作人员截获疑犯提供了可靠依据。
陈晓娟拐骗婴儿案对于28案具有如下启示意义:一是医院并不安全,外鬼内鬼都可能存在。二是女性拐骗婴儿有生活基础,不能以三常予以否认。三是给婴儿洗澡是拐骗的最好时机与借口。四是拐骗案社会影响巨大,哪怕有1%的可能性也要全社会付出100%的努力。
#错换人生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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