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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广东广州,一年轻女子乘坐公交时,突然大声喊叫“你在干什么?!”接着走向公交车的司机,表示自己被车上的一男子猥亵了,并向司机展示其手上某不明液体。
公交司机听完女子的陈述后,认为需要公安机关处理,于是让女子打电话报警,自己则将公交车开到路边安全点停车,并让女子到司机驾驶室暂时躲避一下,锁上驾驶室的门锁,以保护女子的安全,避免出现意外。
紧接着,公交司机让其他乘客从后面下车,自己则将前门堵住,不让其走,并拦住该男子,时刻紧盯男子的行为,防止他逃跑或作出伤害他人的意外。
警方接到报警后,随即赶到现场,并将男子带回去作进一步调查。警方随后对男子采取刑事拘留。
对此,广州律师吴国雄评析道:
1、男子涉嫌刑事犯罪。
一般来说,这种在公交上的猥亵,情节不太严重,警方一般查实后,仅仅是作出行政拘留。本案中,出现某种不明液体,明显情节不轻,警方目前已经对其采取刑事拘留,也证实了这一点。
也就说,对猥亵行为人是对其做刑事处罚还是治安处罚,关键在于被害人有没有表示反抗的意思。
如果猥亵行为人在被害人处于不能、不敢反抗等状态时而强行实施猥亵行为,那么该行为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换言之,如果利用他人或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他人或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
2、男子如果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刑法对于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具有“多次”或“当众”情节,则需要加重处罚。换言之,则需要在5年以上量刑。
具体到本案中,公交上明显符合公众场合的条件,也即是说,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男子将面临5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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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吴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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