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助力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22年9月3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4处非现场执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点位置
陈官庄乡帝子庙非现场执法点(311国道355公里750米)
条河镇后堤湾非现场执法点(201省道0公里485米)
条河镇鱼山非现场执法点(316省道0公里200米)
酂阳镇常庄非现场执法点(317省道47公里405米)
二、超限卸货场位置
永城市陈官庄公路超限检测站(311国道356公里500米)
永城市条河超限检测点(316省道4公里900米)
永城市龙岗超限检测点(311国道410公里300米)
永城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处理中心(343国道552公里350米)
三、行政处罚机关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城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处理中心(343国道552公里350米)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系统采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望广大车主、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合法运输,规范装载。
特此公告。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永城融媒官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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