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
你是否因常收到
垃圾电话、短信而苦恼?
“该手机号码本平台注册过了...”
你是否因此而感到奇怪?
这些!
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了!
近日
城区公安破获一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成功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回顾
近日
白水街派出所
根据网安大队提供的线索
顺线抓获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
犯罪嫌疑人
张某(男,26岁,高平市人)
经查
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从微信群中以每条信息6元至8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公民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再将收购的公民信息以10元至15元的价格卖给“上线人员”,从而帮助“上线人员”完成各种平台的注册任务,张某从中赚取差价。自今年1月以来,张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条,从中非法获利一万九千余元。
目前
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普法时间
《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
提醒广大群众
保护隐私,防范信息泄露
还有这些注意事项
来源丨白水街派出所
来源:晋城城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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