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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年被枪决,9年后真凶落网,再9年沉冤得雪,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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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正值青春年华的他,却被冤枉为杀人凶手。

1996年4月9日晚8点,他与同事一起外出吃饭。吃完饭同值夜班的两人一起走去卷烟厂,途中发现忘带钥匙,便转身回家。

当他途径公共厕所的时候,突然听见了喊叫声。天色昏暗,自己一个人不敢去看,他连忙回去卷烟厂叫同事一起过来。但是两人都不敢上前,壮着胆按亮打火机,便看见有一具裸体女尸倒在矮墙边上。两人见此场景,慌忙跑了出来。

他心中不安,想要去报警。但同事却害怕警察会认为他们是凶手。最终正义驱使,他还是走向附近的派出所前去报案。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他们作为第一见证人却被警方怀疑是嫌疑人。距离案发仅仅过了62天,他就被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枪毙处决了。

但是在9年后,事情突然有了转机,内蒙古连环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被逮捕后,在审讯中承认自己才是4·9案的真凶。

但由于当时的4·9案成了第二严打时期的成功案例,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其余相关人员都进行了表彰,现在的他们已经得到了提拔,成为了各线的一把手,4·9案牵扯了太多,重审之路一直起起伏伏,停滞不前。

直到2014年,重审结果恢复了他的名誉,判定他无罪。

18岁含冤屈死的少年,终于在18年后得证清白。

呼格吉勒图

他就是呼格吉勒图。原本是正义之举,却成为了他的犯罪证据。

01 回到1996年

1996年4月9日,呼格吉勒图(下文均称为呼格)与他的朋友兼好友闫峰正在外面饭店吃饭。两人都上晚班,便决定一起吃饭,然后再去卷烟厂上班,那时正8点钟。在上班途中,呼格突然想起来自己没有带家门钥匙,便要回家去取钥匙。

在回家的途中,经过厕所时,公共厕所里传来了一声尖叫。

呼格心里一慌,连忙回去找来闫峰。两人心惊胆战站在门口,不敢向前。闫峰没有听见厕所有动静,便想离开,但呼格却坚信刚才听见了喊叫声。那时候公共厕所里都没有安置安置照明灯。两人就拿出来打火机来照明,点亮火光后,猛然发现矮墙那里有一个裸体的人,吓的两人落荒而逃。

呼格想去报警,但是闫峰却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做不知道,而且要是去报警,万一被认为我们是杀人凶手呢?闫峰劝了劝呼格,但是呼格却无比坚决地想要报警,最终两人一同走进附近的新城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警察第一时间出动警力前往案发现场。呼格和闫峰作为发现人被带到警局了解情况。闫峰从晚上8点多一直被审问到隔天早上2点才被发出来。根据好友闫峰的回忆,他在接受审问时听到呼格所在的审讯室传来呼格的叫喊声和桌椅剧烈挪动的声音。等他离开警局时又看见了呼格背靠着暖气管,带着头盔。闫峰马上意识到不好,出了警局就跑向呼格的家里,连忙告诉呼格的家人。

呼格一直没有出警局,呼格的父母这时也意识到自己的儿子被怀疑是嫌疑人了。

《4·9女尸案侦破记》

4月20日,距离报案日11天后,当地报纸上刊登了一篇《4·9女尸案侦破记》,文中中表明呼格已经被指定嫌疑人,冯志明等警察在48小时内破案。这篇文章一发表,顿时引起了呼和浩特市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当时正是第二次严打时期,对重大刑事案要求从严、从重、从快。这件案件在这样的条件下,于5月10日正式逮捕呼格。5月23一审开庭,仅一个小时法官就宣布了结果,呼格被判死刑。二审并没有依法公开审理,法院最终维持原判结果,宣布于6月10日枪决呼格。

但年呼格案的刑事书诉状

呼格的父母多次前去公安局了解情况,但是警察一直不告知他们关于呼格的情况,甚至有一次在呼格母亲的询问下,在抽屉中的一沓纸中抽出一张为呼格认罪供述,对呼格母亲表明呼格已经签字承认犯罪了。但是呼格母亲不相信,想要看一眼那张纸,却遭到了警察的拒绝。

02 赵志红的坦白,让4·9案荡起了波纹

2005年10月23日,内蒙古连环杀人犯赵志红被逮捕,在审问中赵志红坦白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案,但是当时负责的相关人员都在4·9案后得到表彰,并且多年过去不少人都成为了各线的重要领导。

赵志红犯下了大小27起案件,其中光杀人案件就高达10起,但是由于4·9案没有物证,只有赵志红的口述承认,无法作为实质的案件证据。

甚至到2019年赵志红被执行死刑,这件案件依旧没有确认是赵红志杀死的杨某某,这件案件最终成了迷。

赵志红

在赵志红交代自己是4·9案的真凶后,警局连忙派4位资深审讯员对赵志红进行询问,在4人不同方位的询问后,将结果进行分析,发现赵志红的证词更符合4·9案的现场勘测结果。虽然对具体日期和时间有些模糊,但是赵志红对于案发现场、地点的描述更为准确。甚至在带领赵志红指认犯罪现场时,赵志红直接就指出了公共厕所的原址,要知道当年的公共厕所已经被拆除了,赵志红没有依靠警察的领路,就直接指出了当时的案发现场,他甚至比警察还熟悉这里。

在警察带赵志红指认现场时,旁边围观的人群中,突然有一个人急匆匆向毛纺家属楼走去。

03 推动呼格案复查的五篇内参

呼格的母亲尚爱云此时正在家中,屋外敲门声响起。原来是邻居大妈,大妈连忙对尚爱云说,之前公共厕所那里有警察带着一个男人来指认了地点了,指认的就是原来公共厕所的位置啊,是不是那个案子有转机了?

尚爱云立马意识到这是自己儿子洗刷冤屈的机会来了。呼格的父母找到警察局却没有得到一丝消息,两人只好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律师表明之前就没有翻过案子,建议他们去找汤记者。就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汤计记者。

汤计

汤计从呼格的父母那里了解情况后,通过熟人得知确实有这一个人,赵志红自己也承认了是4·9案真凶。

汤计在落实真实情况后,就决定帮助这对老人,多方调查后他写出第一篇内参。内参是一种不公开发表的新闻报道,是提供给中央领导的内部新闻。内参发出去后,2006年3月政审委重新组建复审组。结果警察、法院和监察机构的调查,呼格案被认定为错案。但是案件之后没有继续进行调查。

赵志红庭审现场

2006年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上对于赵志红犯下的10起杀人案进行审理却唯独没有提起4·9女尸案,还是赵志红本人提起这个案件。不过由于没有进行公开审理,呼格父母并不知道庭审过程。但是专案组的人告诉汤计,说这个赵志红要被杀人灭口了。如果赵志红被判死刑,那呼格案就再也没有翻案的可能了。

汤计随后发出了第二篇内参,中央马上停止了赵志红案件的审理。在这几天后赵志红在狱写下了偿命申请书,申请书中承认自己确实为4·9案的真凶,但是法院在调查中却忽略了这一案件。这篇申请书的复印件被一位正义警察送给了汤计。

汤计收到的赵志红申请书复印件

随后汤计发出了第三篇内参,但是这篇内参没有得到了任何进展。

在检察院院长的建议下,汤计写了第四篇内参,提出跨省审理呼格案。中央很快就同意,但是询问呼格父母时,呼格父母却顾虑在本省都搞不好这件案,还要去其他省审理,自己什么地方都不认识,便拒绝了跨省审理。

汤计与呼格父母的合照

在2008年时,呼和浩特体制内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人事调动,许多参与呼格案的人员大多离开了岗位。

2011年,胡毅峰担任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他上任后积极推动呼格案的重查。2014年四中全会的召开,让汤计重新看到了呼格案翻案的可能性,会上表明对依法治国等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心。果然12月15日,呼格案宣布终审结果,撤销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宣判呼格无罪。

时隔18年,呼格吉勒图终于等到恢复清白的一天,呼格的父母也等到了案件的真相,为儿子洗刷了冤屈。

04 呼格案的疑点

疑点一:呼格案中,未将呼格的精液于受害人杨某某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分析,当时官方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标本丢失未进行对比。有人猜测是当时就没有提取受害人体内的精斑。也有人说是进行对比了,但是结果不符,就将标本丢了。真相如何我们无法猜测。

疑点二:当年审判呼格案中提供了一份呼格指缝残留血液与受害者杨某某伤口的血样检验报告,报告中两者都为O型血,呼格并不是O型血,便认定呼格是凶手。此外前去案发现场的一位警察透露当时受害者尸体并没有伤口,但由于并不是案件的处理人员,他就没有再关注案件的进展。如果这位警察说的是真实的,受害者尸体上没有伤口,那么给法院提供的证据中那份伤口血液对比一致中的伤口血液到底是从何而来呢?

疑点三:闫峰(系呼格发现现场报警的同行者)在警局审问时,有听见呼格的喊叫声。在闫峰离开警局时,更是看见呼格背贴着暖气管,头带着摩托头盔。

在笔录中,呼格多次表明自己说的都是实话,自己只是听见喊叫声前去看了一眼,但是他们要我按照他们的话说,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我就不能去厕所。他们还对我表露出那位女士没有死,只要我承认我杀人了,我就能出去了。

笔录中有一处值得注意,在呼格描述当晚情况时,负责问询的人员直接怒斥呼格“你胡说”。而检察院的人员更是在询问中,直接说出你胡说等指明性很强的语言,并且这一笔录并未在一审和二审中得到关注。

疑点四:二审没有公开审理,按照法律,二审应该公开审议,且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要将案件上交至最高法院审理,但呼格案二审没有进行公开审理,也没有将案件移交最高法院。

疑点五:赵志红交代承认4·9女尸案的真凶是自己,并且他的描述中对于案件发生的环境地点和受害人的描述与呼格的证词更加真实清楚;反观呼格的证词,对于行凶过程,呼格的描述更不符合实际现场。呼格证词中对于杀害人的身高和发型的描述是1米65,长直发。但是赵志红的描述则和实际受害人一致:受害者身高155,短发。还有当晚8点,在呼和浩特的4月份,天已经黑了,公共厕所内没有灯,根本就不能看清楚受害人穿着的颜色,但是在呼格的证词中,却能看出女尸穿着红色裤衩,而且描述女子穿着外套,但实际受害人杨某某穿的是毛衣,根本就没有穿外套。

赵志红的笔录

疑点五:受害人的致死处是脖颈后方的瘀伤,这处伤应该是凶手从身前双手掐至脖子,推到墙上被墙上的硬物撞击所导致的。但是呼格的证词中说的却是自己是绕到受害人的身后后面行动的,左手捂着嘴,右手绕到前面勒住受害人的脖子。专家说这样做不会导致受害人死亡,从背后单手捂嘴和掐脖,受害人可以呼吸和掰开呼格的手,况且当时的呼格仅仅是一个15岁的少年,25岁的受害人是可以挣脱呼格单手掐住自己的脖子的手的,而且案发现场表明,没有发现受害人挣脱的行为痕迹。

05 重审案件结果

呼格父母收到再审判决书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最高法院对呼格案进行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宣布原被告人呼格无罪,并将再审判决书送到呼格家里。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当日成立调查组,对系统内关于呼格错案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2015年1月20日,呼格父母向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的控告举报书。这次举报对象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

依法对呼格错案负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大多处罚为党内严重举报,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中呼格案的专案组长和制造者冯志明,因为涉嫌刑讯逼供和受贿等犯罪,成为了第一个被调查的人员。在2016年10月18日,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冯志明因涉嫌受贿、贪污、非法持有枪支,对冯志明执行有期徒刑18年。

06 呼格案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和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人都在工作报告中提及呼格案,就错案的发生对自己进行了深刻反省。

呼格案的重审和平反,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和讨论。

汤计所代表的新闻记者也想要通过呼格案的真相,推动系统的法律上的完善,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18年的重审过程,一拖再拖,通过汤计等人的不懈坚持和遵循法律的警察所提供的帮助,最后还给了18岁少年这迟来的正义。

通过反思案件的错审以及纠正错案的过程,推动了法制建设,体现了“疑罪从无”“程序正义”的最终目的,法制是最终的赢家。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依法治国的要义”。

2015年呼格吉勒图迁入新墓

呼格的经历让人感到悲痛和惋惜,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社会法制的进步,看到国家依法治国取得的成绩,我们应当坚信:不管经历多久,正义终会来临。乌云必将散开,阳光会重新照耀。

文章来自于阅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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