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7: 警惕犯罪分子利用个人爱好接近老人,利用封建迷信行骗
【基本案情】
被告人沈某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 9 期间,冒充 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大展评委、北京大学客座教授等身份, 并虚构“三爷”“太爷”等会特异功能、法术的虚假人物, 在海淀区以做道法、拜师、办书法展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
现金共计人民币 7 万余元及鲫鱼、柴鸡等食物,后用于归还 个人借款和日常消费。本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释法】
本案行为人一方面利用了被害人的书法爱好,又利用了 老年人具有的部分迷信心理,在与被害人交往接触过程中多 次骗取被害人款物。其骗取的财物部分系金钱,部分是手机 话费,甚至还有部分食物。若不是行为人的身份被揭穿,老人 往往意识不到这是骗局。老人用书法等爱好丰富自己的晚年 生活,本身是为了增强幸福感,但是要谨防他人借由个人爱好接近自己,从而行骗。对于封建迷信活动要有分辨能力, 勿被骗术蒙蔽。老人的子女家属要关注老人的个人生活和交友状况,及时帮助老人识别别有用心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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