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南宁,“毒贩子”潘兰兰在法庭上听到终审判决后,她已经没有了行走的力气,脚一软,几乎瘫倒在地,随后倒地大声痛哭,被法警搀扶着走出法庭,照片中的她戴着一副眼镜,长相斯文,实在让人难以把她和一个十恶不赦的“毒贩子”联想在一起。
当时的潘兰兰只有27岁,因为一时贪念,她利用同学友谊,帮其收取贩毒包裹,随后该包裹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快件监管处被查获,很快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潘兰兰抓捕归案。
潘兰兰被逮捕后,根据法院的审判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虽然法律给了她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回头想一想,作为一名女士要关押15年,除了大好青春消磨于牢狱之中,还失去了美好年华与前途,很多发展机遇离她而去,即使减刑出狱也差不多10光景过去了,到那时已是接近40岁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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