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营造“清清爽爽”过节的浓厚氛围,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平市原副市长朱仁秀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仁秀担任松溪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与其配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前往吉林省旅游,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祝贺其女儿结婚名义赠送的礼金。朱仁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朱仁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8月,朱仁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泉州市泉港区拘留所原二级警长陈玉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陈玉标担任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山腰派出所、后龙派出所教导员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点,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茶叶、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陈玉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陈玉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陈玉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刑罚。
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刘顶奇违规吃喝、送礼、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刘顶奇用截留溢余粮食销售款、机械使用费等款项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购买海鲜干货和超市购物卡违规送礼,以节假日名义违规给员工发放津补贴。刘顶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顶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年磨一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但“四风”顽疾树倒根存、风险犹在。上述案例均发生或延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且腐败和不正之风相互交织,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谨记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决扛起抓作风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应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坚持“见人见事见效”监督理念,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为持续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构筑坚实作风防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对“天价”月饼、高价烟酒茶、蟹卡蟹券等背后“四风”苗头倾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又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坚决清除侵害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贯通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完善与职能部门的工作会商、信息交流、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机制,增强纠治“四风”合力。坚持以制度之治促常治长效,持续推动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和“一年一评估”,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增强制度刚性,有效夯实制度防线。坚持正向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持续深化打造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以新风正气凝心聚力,将好作风好风气转化为服务群众、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节点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来信请寄:福建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
2.举报电话:0591-12388;
3.网上举报:
http://fujian.12388.gov.cn。
她甘于被“围猎”
多次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还以女儿名义收受礼金
朱仁秀(资料图)
朱仁秀出生于1964年,长期在福建南平工作。曾任:邵武市水北镇镇长、党委书记,南平市纪委常委,松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
2007年1月,她任松溪县县长,2011年6月任松溪县委书记,2016年7月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后任副市长。
2021年8月,她被免去副市长职务,只保留原职级待遇;2021年9月,被免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被免职1个月后,去年10月,朱仁秀被查。
今年1月,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朱仁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与不法商人“亲而不清”,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安排;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大额利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打牌”获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从上面通报中可以看出,其受贿还牵扯到其配偶和女儿。2013年至2018年,朱仁秀担任松溪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与其配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前往吉林省旅游,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祝贺其女儿结婚名义赠送的礼金。
朱仁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仁秀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8月,她因犯受贿罪获刑。
朱仁秀简历
朱仁秀,女,汉族,1964年3月出生,湖北郧西人(福建邵武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邵武市城郊乡党委宣传干事、乡团委书记,通泰街道团委书记,邵武团市委副书记、书记,邵武市水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水北镇党委书记;
2001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南平市纪委常委;
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松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4月至2006年5月,任松溪县委副书记、县长提名人选;
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任松溪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6月,任松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松溪县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不再担任南平市副市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2021年9月,被免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2021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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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中网转自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刘必然)、白鹭洲知政、政事儿等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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