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都不愿意马上告诉父母,因为怕父母过分担心,所以通常会找男/女朋友帮忙代为找律师,可是男/女朋友是否有委托权呢?
答案是男/女朋友身份不可以代为委托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以上是庭立方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在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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