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胡襄镇唐楼村私自将水泥板放置公共道路中间,在夜间将车辆停在道路中间,并开启远光灯(有视频为证),导致我不能看清道路,径直撞向水泥板,导致电动车损坏严重,人也多处擦伤。我不要求其补偿我的损失,只希望领导能够纠正此类具有安全隐患的过度防疫行为。
来 信 人:李经波
来信日期:2022-08-06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李经波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胡襄镇唐楼村疫情封路导致我电动车受损,人也受伤”一事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事件不是唐楼村疫情封路造成的,而实际是发生在崔楼村。目前我县周边疫情形势比较严峻,因此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全县要保持静默一个星期的时间,杜绝疫情输入。因此,在静默时间段内,该镇要求各村委会除保留一条对外交通通道外,其余生产路及小路都要采取封控措施,要做到科学合理封控。静默期内要求人员非必要不要外出,确实需要外出的,要在本村疫情防控服务点进行登记并说明外出原因。您是在静默其内外出晚上返回时受伤的。胡襄镇崔楼村疫情防控时,对部分路段没有做到科学合理封控,该镇主要领导已经对村支部书记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对村内外所有的路段立即进行排查整改,杜绝此类安全隐患问题再次发生。因镇村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造成您人车受伤受损的情况,请您谅解,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现象。目前,崔楼村已对该村所有的路段进行了排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处理单位:热线办公室
处理时间:2022-08-15
来源:热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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