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被举报经营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售的5类33瓶饮料超过保质期。近日,包河区一家超市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近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相继接到投诉称,在祁门路蔡妈妈生鲜超市购买的辣条、饮料超过保质期。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在该店门口低温柜中发现李子园甜牛奶乳饮料8瓶、李子园AD钙奶饮料8瓶、卡乐V发酵复合果汁饮品10瓶、卡乐V果肉酸奶饮品1瓶、阿华田燕麦麦芽乳饮料6瓶,均已超过保质期。此外,消费者投诉的辣条,经核实后确认其产品为“佳龙筋筋有味”,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保质期为150天,购物小票显示销售日期为2022年4月9日,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该生鲜超市采购涉案食品,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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