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在辽宁大连。一位从内蒙古来的贾先生在大连某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卖家的秤重量显示是7.4斤。
但是贾先生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儿,他突然反应过来了,因为他以前买12个螃蟹,才7斤多,这次7个居然也7斤多,而关键个头也差不多!
所以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来到市场公平秤处,自己又重新称了一下,发现实际才4.6斤,也就是说,卖家少称了,居然少了自己2.8斤。
贾先生找到市场管理员,为自己讨个说法!
市场管理员随后和贾先生,一起来到商户这儿协商处理此事情,管理员说,让商户赔偿贾先生三、五千元这样,就这样协商解决此事,但是不准录像。
贾先生则觉得:我不是来要钱的,我是要个合理的处理结果的,应该给涉事的商户给予惩罚,并且把有问题的称没收。
最终,在贾先生强烈的要求下,市场管理员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3万,并且把有问题的称没收,而且对于该商户进行了,停业整顿处罚。
我说话实话,真的为顾客点赞,好样的,不私了,不纵容,无德商家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商户真的是太肆无忌惮了,明知市场有公平秤的情况下,这些商家居然还敢明目张胆缺斤少两,这是多么的嚣张!?
这说明市场管理有问题!
而且遇到这事情,管理员居然第一时间是和稀泥,赔偿3000-5000就要解决了此事!这就是变相纵容,应严格管理,杜绝缺斤少两行为。
再说明白点,还就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我们对商户应该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让他们不敢违规!
所有开门营业的商铺都提前告知:缺斤少两的店铺,被发现直接停业整顿一周,并处罚一个月的收入,第二次商铺一旦查实,处罚一年收入!第三次发现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关闭商家永不得经营!
这样的惩处力度,看看还有谁敢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
作为商人,挣你该挣的钱,千万不要短斤少两,这是作为人基本的底线!
大家有遇到过缺斤短两的情况吗?你是怎么处理的? 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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