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出意外,朱军二审胜诉。
2,2018年,弦子爆料:
“2014年6月9日…一直到这里,我虽然比较紧张…谈话到这里,我已经感到不安…他拉着我的手要看手相…开始对我有进一步举动,开始将手放在我的身体上,并隔着衣服猥亵我…我从未想过会被几乎陌生的男性触摸胸部、大腿…甚至强吻了我…试图把手伸进我的裙子…”——这么溜的情节,改行写小说,写带点色彩的小说,应该不会差吧?
“在朱军一开始让我把门关上的时候”——这个情节编得就不溜了。通常只有施害者才会去关门。
“在性骚扰发生的时候,化妆室进来的只有四人”——门不关了吗?咋进来的?“猥亵、开门、进来、出去、关门、继续猥亵……×4”,是这个流程吗?
“从我被商同学带进化妆室(18时12分6秒),到我独自在楼道并神情低落的用纸巾擦嘴(18时57分17秒),这是我在化妆室的全部时间。”——进去和出来都精确到秒,这是看好了时间进去、进门,出门、立即看时间?
“已经距离报案过去四年 因为我报案从未得到过书面材料,所以我也缺少依据来确认回忆的全部细节”——天天在说“四年前就报案”,难怪没上传2014年的报案回执。原来,和前面“被猥亵了18分钟、不离开,是有各种原因”一样,四年前,报案是报了的。也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回执!
3,朱军的口碑,一生清清白白。
突然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实习生,在一个开放的场合,在18分钟的时间内进行猥亵,可能吗?
在弦子和麦烧这种没有逻辑观念的人看来,没有问题。
事实上,从逻辑上来说:朱军若真胆大到在一个开放的场合、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女生进行猥亵,那么,其必定是惯犯。那么,其一,必定会有多个被侵犯的“弦子”来举报他。而不会仅此一次。其二,职场,多的是想把其它同事扳下去了、而求代替或上位的同事。那么,其猥亵行为,必定会多次被同事或工作人员碰到!也必定会多次被同事或工作人员举报!
有其它人举报过朱军骚扰、或言行不检吗?
有同事举报过朱军骚扰、或言行不检吗?
都没有!
所以,弦子对朱军的指控,除了在证据上不成立,从逻辑上来说,也完全不能成立。
4,弦子到北京实习后,大概是见识了北京的繁华。随着实习之后的一切不顺,产生了强烈的心理落差。四年之后,不知道怎么和这个叫麦烧的裹到了一起。
这二人,怎么看着像霍尊事件中的陈露和王萌?
不知道是想出名,还是什么目的,捣了这一出闹剧。
当然,这世界,再不靠谱的谎言,都不缺人相信!
你火是火了。
只是,尘烟散尽,闹剧之后,无知和幼稚总会付出代价。
5,按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检举和控告他人,不为犯法。
但弦子和麦烧,把未经证实的事情,进行扩散,对他人名誉和人身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纵恶,如同行恶!
朱军你若不反诉,是在鼓励坏人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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