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家住安徽省宁国市某村的曹文来,他非常伤心,也很难过。
他现在年老体衰,没有了劳动能力,没有工作,也不能种地,他没有了经济来源。
可是,他的两个女儿却不愿意赡养他!
他觉得,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别人家的孩子都是这么做的,为什么自己的两个女儿不是这样呢?
看来,还是生儿子好!
他想,自己要是有个儿子多好啊!
这两个女儿真是白眼狼,不但不赡养自己,连看都不来看自己一眼。
你说,要她们何用?
他越想越气,他想找个地方去说理,一定要让女儿承担起赡养自己的责任!
毕竟,法律规定,女儿也应该赡养父母。
既然如此,凭什么不养?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曹文来以及他两个女儿的故事。
曹文来找村委会调解
上个世纪90年代的农村,遇到家庭矛盾,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找村委会调解。
乡里乡亲的,村委会的工作人员,都很清楚曹文来的家庭情况。
村委会工作人员并不愿意帮曹文来调解。其实,也不是他们不愿意帮忙调解,而是实在无法说出口。
但是,经不住曹文来地死缠烂打, 工作人员最终答应了曹文来,同意帮忙沟通试试看。
那个年代,通信并不发达,而且,曹文来的女儿,也不住在本村。
所以,调解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
村委会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让曹文来的两个女儿,曹淑琳和曹淑霞回到了村里。
当曹淑琳和曹文霞得知是父亲要她们赡养的时候,她们异口同声地一口回绝了。
她们说,自己现在情况也不好,日子并不好过,根本没有能力赡养曹文来。
不过,她们又说,就算自己有能力,也绝对不会赡养曹文来。
她们甚至说,曹文来不是她们的父亲,是她们的仇人,是死是活都和她们无关,让曹文来自己自生自灭,走哪埋哪。
她们实在不懂,父亲曹文来哪里来的勇气找她们姐妹俩赡养,想想真是恶心,跟吃了苍蝇一样的感受。
可想而知,村委会的调解工作是以失败告终的。
不过,这也在工作人员的预料之中。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曹文来和两个女儿之间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他们有着怎样的恩怨情仇呢?
重男轻女,逼死妻子
说起曹文来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故事,这事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
那时候,也就是上世纪70年代,家住农村的曹文来,他有着农村人那种根深蒂固的思想,重男轻女,而且特别严重,是刻在骨子里的。
关于重男轻女,别人可能只是嘴上说说,或者说在物质资源分配上有所差别对待。
但是,曹文来不一样,他是有实际行动的,而且非常狠!
曹文来和妻子结婚后,他一心盼着妻子给他生个大胖小子。
在妻子怀孕期间,曹文来对妻子照顾得格外上心,因为他做了个梦,梦见妻子肚子里的是儿子。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当妻子生下来的不是儿子,而是女儿的时候。
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着怀孕的妻子就是大吼大叫,甚至都不给做饭吃。
后来,大家都说这才是第一胎,以后还有机会生儿子,在左邻右舍的劝说下,曹文来才稍微有点收敛。
三年后,妻子二胎又生了个女儿。
这回,曹文来彻底崩溃了,他开始借酒消愁,对老婆孩子不闻不问。
由于二女儿曹淑霞出生的时候是冬天,那时候农村的雪还特别大。
曹文来的妻子不得不每天冒着风雪,去河边破冰洗孩子的尿布和衣服。
因此,她也累出了一身毛病,而且是月子病,治不好的那种。
况且,也从来没有医治过。
往后的日子里,曹文来对着妻子动辄打骂,从来没有给过一天好脸色。
可怜的女人,在常年操劳和高度精神压力之下,年纪轻轻便离开了人世。
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女儿,她临走之前据说眼睛都没有闭上,因为她担心那个禽兽丈夫会虐待女儿。
妻子去世,卖掉女儿
尽管曹文来的妻子再不放心,但是,阳寿到了,她还是不得不走了。
从此,两个年幼的女儿不得不跟着脾气暴躁的父亲生活。
原来两个孩子的母亲尚在人世的时候,姐妹两在母亲的庇护下,倒也衣食无忧。
母亲去世后,再也没有人护她们周全,她们正如母亲担心的那样,每天饱受父亲的虐待。
曹文来本来就重男轻女,现在,他更是给妻子的死,算在了两个女儿的头上,她对女儿越来越厌恶,甚至都不想看到她们。
曹文来觉得,两个女儿不但看着碍眼,而且还是个累赘,不如卖了换点钱花,反正老了也指望不上女儿,最终都是别人家的人。
再说,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日会怎么样呢?
于是,在大女儿曹淑琳14岁那年,他以2100元的价格,将女儿卖到了江北。
那时候还是上个世纪80年代,很多村民尽管很同情曹淑琳,但是并不知道父亲卖自己的女儿也是违法行为。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曹淑琳在哭闹中被带走了,村民们也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还好,曹淑琳是幸运的,他被卖到江北以后,被那边村里的一个村民撞见,这个人法律意识比较强,他给曹淑琳解救了出来。
被救出来的曹淑琳,由于不放心家里的妹妹曹淑霞,所以,她又赶了回去。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几年,曹文来又以“收取彩礼”的方式,第二次将曹淑琳卖了。
这次以后,曹淑琳对父亲曹文来彻底死心了!
她自然不肯束手就擒,她逃了出去,一路要饭,来到了石口镇,嫁给了一个老实的男人。
曹淑琳跑了以后,付了“彩礼”的婆家自然不肯罢休,他们找到曹文来要求退还彩礼。
但是,钱早都被曹文来花光了,哪里还有钱还?
于是,曹文来又把主意打在了妹妹曹淑霞身上。
曹淑霞17岁那年,被父亲曹文来以“收彩礼”方式卖给了邻村的一个光棍汉。
这个光棍汉比曹文霞大了很多,但是曹文霞没有姐姐幸运,她还是嫁给了那个光棍汉。
这样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吵架,甚至打架都是常有的事。
曹淑霞吃了多少苦,没有人知道。
反正一直到曹文来要求她赡养的时候,她的日子过得相当贫困。
调解无果,曹文来起诉至法院
村委会的调解没有结果,但是,曹文来是不会善甘罢休的。
1998年,曹文来一纸诉状,就将曹淑琳,曹淑霞两姐妹告上了宁国市人民法院。
当姐妹两收到传票的那一刻,无论她们多么生气,她们都不得不面对父亲要她们赡养的这个事实。
当邻居们得知,曹文来居然给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他们都感到不可思议,他们纷纷为姐妹俩鸣不平。
有些邻居,回忆起当年的事,甚至都是泪流满面,伤心不已。
对于曹家的一切,附近的村民都是一清二楚,虽然他们很为姐妹俩担心,但是他们却无能为力。
毕竟,谁也不好插手别人家的事,只有等待法院的判决。
姐妹俩实在想不明白,她们好不容易逃离了家,为什么那个没有责任心,也没有良心的爹,还能找到她们要求赡养?
无论姐妹俩多么的不情愿,无论曹文来多么的对不起她们。
她们还是得尽赡养义务,这是无条件的,因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最终法院还是判处曹淑琳琳、曹淑霞每年分别支付给曹某来120元赡养费和50公斤大米。
这个判决结果,虽然钱不多,但是在当年来说,也足够一个人的基本生活开销。
后来,姐妹俩也没有提起上诉,她们无论自己的生活多么的艰难,她们每年都还是要根据判决书支付给曹文来赡养费。
后记
直到2018年,曹文来才良心发现,又要求法院撤销关于20年前的判决,他不再需要两个女儿支付赡养费。
其实,说白了,他也不是良心发现,是因为,这时候国家政策更加健全,已经有了五保户政策。
曹文来是要通过法院证明他的两个女儿没有赡养能力,自己好办理五保户。
因为国家关于五保户的补贴标准,远远超过那份判决书。
你看,曹文来是不是很精分?
做人,做父亲,做到曹文来这个份上,真是绝了,也是让人唾弃的。
不过,人至贱则无敌,这句话,从来都是有道理的!
曹文来,就是那样的一个贱人!
这种重男轻女,只生不养的父母,真是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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