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很多人都会被合同中的“金”搞混了。本期专题就来聊聊各种“金”的不同之处,以免大家弄混。
一、定金
二手房经过看房选房之后,买卖双方如果达成交易意向,买方需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一般在100000元以下。
付定金意味着:
1.买方单方面违约(例如中途反悔不买了),不得要回定金;
2.卖方单方面违约(例如坐地起价),需赔偿买方双倍定金。
二、首付款
通过经纪机构进行交易的,对于首付款资金需要进行资金监管。
全款的,需要在过户前将网签价等同的款项打入资金监管账户。
贷款的,需要将网签价-贷款部分打入资金监管账户。
二手房首付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除了银行贷款之外买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的金额,其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首付款=房屋成交价-可贷款额度。
可贷款额度=二手房评估价×7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70%)
二手房贷款一般采用评估价,即最高贷款额度为评估价的7成,而评估价一般只有成交价的7成-8成。
成交价是指买卖双方商定后的实际买卖价格;评估价是指在申请贷款时,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状况、房龄、其它特征因素等等,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
三、资金监管金额
资金监管,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买方并不会将房款转进卖方个人账户,而是存入资金监管账号,待权属转移登记后在再讲购房款划转卖方账号。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的话,监管资金金额不得低于存量房交易首付款的90%。
四、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成交总价-定金-首付款。
需要指出的是,贷款金额由银行负责放款。
若出现银行拒贷的情况,有下列处理办法:
1、买方自行筹齐房款,转移登记前支付
2、再次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
3、买卖双方协商解约。
对于银行不足额批贷的情形,有下列处理办法:
1、买方自行筹齐差额部分,在银行放款之前补足;
2、再次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
3、变更付款方式,例如公积金变更为商业贷款;
4、买卖双方协商解约。
五、物业交割保证金
二手房交易中,为了避免卖方在物业有拖欠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买方在向卖方支付房款时会预留一部分尾款,待卖方与物业结清所有费用后再支付给对方,这部分尾款被称为物业交割保证金。
物业交割保证金的额度是由买卖双方约定,但不应超过房屋成交价的5%,支付的时间节点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完成权属转移登记;(2)买卖双方签署《物业交割确认书》。买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买房可是人生大事,它需要你做好充足的准备,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涉及到各种“金”,与钱相关的事情再谨慎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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